贵港市DRG付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贵港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技术指导专家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贵港市医疗保障局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贵港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医保发〔2020〕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市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管理水平,我局决定建立贵港市医疗保险DRG付费改革技术指导专家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1.在贵港市医保局的组织下,集中开展医疗保险费用审核工作。
2.审核重点病例。查阅疑难复杂或医疗费用高的重点病历,对临床治疗方案正确、合理与否出具专业审查意见。
3.协助业务检查。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中现场审查和病历审查提供技术性意见,从医学角度出具审核结论。
4.协助解决社会医疗保险争议中的医疗技术问题。
5.协助制定医疗保险中有关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用药的指征和范围。
6.审核医疗保险病历疾病诊断和病案。
7.对医院申报的新增病组、新增疾病诊断等病案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意见。
二、其他事项
专家组成员需自愿接受利益回避管理,自觉遵守改革工作纪律要求,服从工作安排;廉洁公正,客观、公正、负责地发表专业意见。
附件:贵港市DRG改革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贵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