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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zfxxgk.yanbian.gov.cn/gzbm/cyqguosj/xxgkml/202207/t20220705_383600.html | 作者:延边州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6-27 | 268 次浏览 | 分享到:

延边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按病种分值付费专家库的通知

延州医保发〔2022〕25号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

为推进我州按病种分值付费(简称DIP)工作的顺利实施,建立公开透明,平等协商的DIP运行机制,完成国家、省医保付费改革工作任务,经研究,建立延边州DIP工作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的组建范围

DIP专家库专家从我州医保、财政、卫健部门以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中从事临床、医保、医务管理、统计、信息、病案和财务等专业选取专家代表组成。

二、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二)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并具有中、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三)具有良好的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具体工作。

三、专家的工作任务

DIP专家库专家在州DIP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国家、省DIP专家指导组的指导下,参与制定DIP本地化实施政策、路径和规范,参与特殊病例评审、分组付费结果评估等工作。

四、专家库的管理方式

(一)DIP专家库专家由州DIP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单位遴选推荐、专家本人愿意、经医保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收集信息汇总形成。

(二)进入备选专家库的专家需向DIP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专家推荐表,按照表格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并由推荐单位签章,同时辖区医保部门审核签章。

(三)州DIP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从备选专家库中选择适合相关项目的专家参与DIP工作。

(四)DIP专家库备选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调。建立DIP专家库,是发挥行业专家在建立DIP支付方式体系建设,参与制定DIP本地化实施政策、路径和规范,参与特殊病例评审、分组付费结果评估等方面的有效沟通交流渠道,请各相关单位加强组织协调,给予支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二)加强管理,服从安排。专家库专家按照统一管理和安排,积极参加全州组织的DIP调研、论证、咨询、评审、评估、专题讲座等工作,为我州DIP改革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提出符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专家库专家所在单位应在安排专家工作时给予必要的支持。

(三)组织遴选,认真填报。请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单位统筹做好专家遴选和填报工作,按程序准确、完整的填写专家推荐表(附件1),并以县市为单位汇总填报专家汇总表(附件2)。于2022年7月5日17:00前将专家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7月12日17:00前将推荐表统一寄(报)送至州医疗保障局。(一式一份)

联系人:李妍

联系电话:0433-8196010

电子邮箱:ybylbzjyy@163.com

附件:1.延边州DIP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2.延边州DIP专家库专家汇总表

延边州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