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情况通报
临河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06月22日15:49内蒙古
2022年5月25日,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检查组对巴彦淖尔市康友综合医院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存在问题:夜查时住院患者不在院情况。
处理依据: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2021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对该定点医药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上报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台账;将违规基金返还到医疗保障基金专户并在临河区医疗保障局公众平台作出通报。
2022年5月25日,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检查组对巴彦淖尔临河中安中医医院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存在问题:夜查时住院患者不在院情况。
处理依据: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2021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对该定点医药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上报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台账;将违规基金返还到医疗保障基金专户并在临河区医疗保障局公众平台作出通报。
2022年4月21日,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检查组对临河区双河镇卫生院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存在问题:超范围诊疗及家庭共用城乡居民门诊统筹问题。
处理依据: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2021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五十七条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对该定点医药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上报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台账;将违规基金返还到医疗保障基金专户并在临河区医疗保障局公众平台作出通报。
2022年4月21日,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检查组对临河区团结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存在问题:夜查时住院患者不在院情况。
处理依据: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2021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经系统查询患者自费结算出院,对该定点医药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上报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台账并在临河区医疗保障局公众平台作出通报。
2022年4月21日,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检查组对临河区汇丰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存在问题:夜查时住院患者不在院情况。
处理依据: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2021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对该定点医药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上报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台账;将违规基金返还到医疗保障基金专户并在临河区医疗保障局公众平台作出通报。
2022年4月21日,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检查组对临河区北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存在问题:夜查时住院患者不在院情况。
处理依据: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2021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对该定点医药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上报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台账;将违规基金返还到医疗保障基金专户并在临河区医疗保障局公众平台作出通报。
2022年4月24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医疗保障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检查组对巴彦淖尔市宝康药业有限公司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存在问题: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与“进、销、存”不符。
处理依据: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四)、《2021年临河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七)、第三十五条(三)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对该定点医药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上报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台账;将违规基金返还到医疗保障基金专户,暂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1个月并在临河区医疗保障局公众平台作出通报。
2022年4月20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医疗保障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检查组对巴彦淖尔市弘胜康医药有限公司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存在问题: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与“进、销、存”不符。
处理依据: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四)、《2021年临河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二条(七)、第三十五条(三)相关规定。
处理结果:对该定点医药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上报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台账;将违规基金返还到医疗保障基金专户,暂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3个月并在临河区医疗保障局公众平台作出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