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26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日期:2021-05-31
王秋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调整公立医院医疗技术服务价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在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努力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通过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医疗技术进步,支持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支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价值、更高效率的医疗服务,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县级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权限
2016年,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冀价医〔2016〕211号),授权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价格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和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授权县级价格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县级(不含)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需要说明的是,原来医疗服务价格由省物价局、卫计委、人社厅三个部门共同管理,2018年11月职能统一划到医保局。
二、近几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
2018年,分两批出台了125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调整修订了163项医疗服务价格,并据此补充完善了《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
2019年,一是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6月份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冀医保字〔2019〕39号)。按照"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合理调整价格、医保支付衔接、跟踪监测考核"的基本路径,整体设计了我省的动态调整机制。同时明确医疗保障部门要健全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体系,符合触发调价标准的、及时启动调价工作,从而推动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促进提高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在7月和11月分两批出台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7项、修订价格项目93项,并据此补充完善了《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二是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为了确保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改革任务顺利推进,12月16日,制定出台我省《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实施意见》(冀医保字〔2019〕56号)。意见明确:2019年底前,全面取消我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医用耗材一律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左右,同级财政补偿和医院加强成本核算自行消化10%左右妥善解决。调整手术、治疗类项目价格共计1724项。三是制定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12月25日,研究制定《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冀医保规〔2019〕6号)。对新增项目的条件、程序等作出规范性规定,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随时申报、集中受理审核与随时审核相结合,医疗机构申请与参照其他地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布实施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2020年,一是制定了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复诊项目和价格。二是主动公布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和价格。三是分三批出台新增项目251项,修订项目186项,放开价格17项(其中新增中医9项目、修订中医项目6项、放开中医项目价格13项)。四是印发《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专家论证暂行办法》(冀医保字〔2020〕53号),并建立专家库。
三、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2018-2020年共计投入资金155.73亿元。其中:医联体建设方面,省级财政统筹省以上资金安排医联体建设补助0.36亿元;乡村一体化管理方面,省级财政统筹省以上资金安排乡村一体化相关资金共计130.05亿元;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方面,省级财政统筹省以上公立医院改革相关资金共计21.86亿元;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方面,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3.46亿元。
2021年提前下达省以上资金57.53亿元。其中:医联体建设方面,省级财政提前下达省级医改专项补助(医联体建设)资金880万元;乡村一体化管理方面,省级财政统筹省以上资金提前下达乡村一体化相关资金共计48.74亿元;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方面,省级财政提前下达省以上公立医院改革相关资金共计7.44亿元;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方面,提前下达省以上专项资金1.26亿元。
四、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2021年,我局将按照工作职能,抓好相关建议的落实,指导各市动态调整县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工作,支持医疗技术进步,支持体现技术劳务价值,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将着力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结构调整"的原则,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定期开展调价评估,对上一年度的相关指标进行量化评估,符合触发标准的,按程序启动调价工作,加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力度。二是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有利于降低费用、诊疗效果明显的项目,开通审核绿色通道,对其他省份已经公布的诊断治疗重大疾病、罕见病、恶性肿瘤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主动公布。三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加大改革力度,探索建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政府管理与医院自主相结合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系。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