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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hebei.gov.cn/content/874 | 作者: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6-11 | 210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47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日期:2020-06-11

杜智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目录与医保收费目录衔接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政策

我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实行目录管理并动态调整。

2017年,省物价局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河北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冀价医〔2017〕102号),通知明确:医疗机构按照《项目规范(2017年版)》项目内涵规定,为患者提供的设施和服务过程使用的材料等,无论其是否为一次性物品,除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另收费用。另收费用的一次性物品应严格按照《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2017年)》执行。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目录所列名称应和项目除外内容一致,需新增加的一次性物品品种应上报省价格、卫生计生、人社部门审批增列后执行。在第三章临床诊疗类说明中明确:在第二至第四级分类中已经注明的共性除外内容,在第五级诊疗项目中不再一一列出。

2019年,《关于核定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医保字〔2019〕50号)文件中进一步明确,临床诊疗类项目在《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第二至第四级项目分类中已经注明的共性除外内容,在第五级诊疗项目中不再一一列出,可根据临床需要在第五级诊疗项目价格之外单独收费。

二、近两年《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调整情况

2018年,分两批出台了125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调整修订了163项医疗服务价格,并据此补充完善了《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

2019年,一是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19年6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冀医保字〔2019〕39号)。按照"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合理调整价格、医保支付衔接、跟踪监测考核"的基本路径,整体设计了我省的动态调整机制。同时明确医疗保障部门要健全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体系,符合触发调价标准的、及时启动调价工作。二是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我们在认真测算、深入调研、多次论证、外省对比的基础上,在7月和11月分两批出台了263项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放开37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据此补充完善《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三是制定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2月25日,研究制定《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冀医保规〔2019〕6号)。对新增项目的条件、程序等作出规范性规定。

三、我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制定依据及进展情况

我省依据1999年国家原劳动保障部印发《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和省原劳动保障厅印发《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冀劳社[1999]103号),对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进行管理。1999年至2016年,我省实行省级范围管理,市级制定目录;2016年至今,省级制定目录并动态调整,实行全省统一目录管理。

2016年开始,我省省级制定《河北省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2016年版)》(冀人社字〔2016〕20号,以下简称“2016版目录”),对目录实行统一管理。“2016版目录”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7年,依据省原物价局、原卫计委、人社厅、财政厅共同印发的《河北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冀价医〔2017〕102号)》对“2016版目录”进行了修订,制定《河北省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2017版目录”)。2019年,依据《关于核定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医保字[2019]50号)再次进行部分内容修订。

四、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将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结构调整"的原则,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定期开展调价评估,对上一年度的相关指标进行量化评估,符合触发标准的,按程序启动调价工作。二是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有利于降低费用、诊疗效果明显的项目,开通审核绿色通道,对其他省份已经公布的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主动公布。三是进一步规范我省医保诊疗项目。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结合临床需求、通过专家论证,动态调整医保诊疗项目,切身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