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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ah.gov.cn/public/7071/145425611.html | 作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5-30 | 233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9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朱红英等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进安徽省长期护理保险落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高度关注。目前,我国老龄化程度正面临着加速加深的严峻形势,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在多个重要文件中提出了要求,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了“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您的建议非常符合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如何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落地,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对策,其中不少建议与正在试点的制度不谋而合。

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确定了在全国15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我省安庆市成为其中

之一。作为全国试点城市,安庆市按照国家要求,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中开展了试点工作。自2017年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在制度建设和政策设计上进行了不断优化。主要表现有:一是制度建设上,为确保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有序实施,制定完善了《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定办法》、《长期护理保险上门服务管理办法》、《长期护理协议服务机构管理办法》、《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项目清单和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标准与规范(试行)》和《长期护理保险委托第三方经办业务工作方案》等制度。二是在筹资标准上,试点初期,按照职工医保参保人均筹资30元(其中个人缴费10元,医保基金支持20元),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自今年起,筹资标准上调至人均40元(其中个人缴费20元,地方财政承担5元,医保基金承担15元),提高了个人缴费标准,减少了对医保基金的依赖,增加了财政支持力度。三是在待遇标准上也进行了优化调整,目前试点的是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区居家三种护理方式。在医疗机构护理的,标准由50元/天提高至60元/天;在养老机构护理的,标准由40元/天提高至50元/天;整合了原文件的上门护理和居家护理内容,优化了居家护理结构,享受居家护理的,也可以同时享受上门护理,即享受定额补助的同时,也享受上门按项目护理待遇政策。四是在覆盖范围上,由原来的限于市区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3.8万人,扩大至全市县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45.1万。

目前,安庆市已经签订协议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有20家,其中养老服务机构有13家,医疗护理机构有6家,上门护理服务机构有1家。另外,在整合部门政策、拓宽筹资渠道、强化经办服务等方面也取得了较好的进展,也为下一步长期护理保险扩大到城乡居民参保对象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长护险的实施,减轻了患者负担、家庭压力,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同时,为加强经办力量,采取委托第三方参与经办、政府监督的管理模式,通过政府招标,引进商保经办。制定经办方案,明确责任义务,互相协助、互相制约。另外,建立了由各科专家组成专家库,每次上门鉴定时随机抽取3名专家,鉴定全程进行录像。

在各类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医保准入方面,《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规定,“设置1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可申请设置护理院、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床位需另设;其他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可申请设置卫生所、卫生室、门诊部等。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我省医保部门在两定机构管理中一直坚持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您在建议中提出,要参照先发地区经验,与我局目前正在进行的工作高度契合。主要有,一是在总结分析安庆市试点运行情况时,围绕保障对象、筹资机制、待遇支付、服务范畴等方面,与全国其他14个试点城市试点方案进疏理对比,努力丰富完善制度计设;二是为做好对试点工作的总结分析,有序推进我省全面实施长期护理制度工作,我局与安徽医科大学开展了密切合作,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的课题研究,从制度安排、统筹模式、数据支撑、信息管理、评估方案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测算分析设计。三是国家医保局目前也在进行长期护理保险的国家顶层设计,统一部署安排长期护理保险的推广实施工作,并要求各地,对国家试点的市继续做好长护险试点工作,不属于国家试点的地区暂不宜开展试点,待国家顶层设计方案出台后再扩大试点范围。

当然,在试点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完善的问题。如相关部门政策有待整合、筹资渠道有待拓宽、失能评定标准及服务形式和内容有待统一、经办机构的服务能力有待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有待跟进。

今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我们做好下一步医保工作指明了方向。国家医保局也将推进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列入2020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下,继续督促指导试点城市做好试点工作,认真及时进行评估分析,密切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从省级层面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制度设计方案,争取尽早在全省全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切实提高需要长期护理照料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做出应有的努力。

希望您继续关心我省的医保工作,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联系电话:0551-69029723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