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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jiangxi.gov.cn/art/2019/6/17/art_27601_2903661.html | 作者: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9-06-17 | 246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48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钟建民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化解儿童看病难的建议(第20190489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儿童健康事关家庭幸福和民族未来。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是健康江西建设和全省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为推进我省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满足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157号)、《省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方案》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我省于2017年调整了127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包括:综合医疗服务类58项、医技诊疗类119项(其中下调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检验项目111项)、临床诊疗类1032项、中医类70项。同时,重点突出了扶持儿科医疗项目发展的特色,提高了儿科临床诊疗活动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在制定医疗服务价格上,按国家政策顶格倾斜,6岁及以下儿童可在调整后价格基础上进一步加收30%。

为改革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形成机制,运用价格杠杆鼓励社会办医,我省于2015年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为促进医疗领域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我省于2016年扩大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权,先行放开包括知名专家诊察费、特需病房、中医特殊疗法、整形美容等120项医疗服务价格,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并逐年推进,持续扩大医疗服务供给。

我局根据国务院医改办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确立的“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确立以下工作路径,并计划于下半年完成:

1.对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摸清医疗服务价格矛盾,了解医疗机构的有关诉求,形成调研报告,提出解决建议;

2.对我省和周边省份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梳理比对,找寻出价格问题突出,比价关系扭曲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重点监测;

3.制定和出台医疗服务价格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管理,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使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4.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在研究设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总体思路,计划于四季度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我局将积极对标对表国家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和参考周边省份价格,结合我省实际,启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

下一步将我省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您的建议,适时将包括儿科医疗服务收费政策纳入到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当中,持续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重点领域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投入补偿。

1.通过建立科学系统的定价方法和激励约束相容的支付方式,在医疗服务定价上体现儿科的特殊性,真实反映儿科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劳务价值,建立项目的合理比价关系,提升儿科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2.在政策上给于儿童专科医院适当倾斜,结合儿科的业务发展、服务特点和功能定位,将儿科服务项目通过规范和标准的形式予以确定,建立更有弹性的价格调整机制;

3.在确保患者总体医疗负担不增加的条件下,建立长效的儿科项目准入更新制度,通过纳入更多儿科类医疗服务项目,缓解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优化儿童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从根本上化解儿童看病难、看病贵的困难,保障儿童健康服务的不断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医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并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