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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jiangxi.gov.cn/art/2019/5/31/art_27601_2903652.html | 作者: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9-05-31 | 240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省人大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3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陈懿建代表:

您在省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我省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重点品种进行带量采购的建议》(第39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带量采购工作

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选取11个城市试点集中带量采购。首批“4+7”城市带量采购中标品种共25个,价格平均降幅为52%,最高达到96%,实现药价明显降低。国家医保局要求各地先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在总结评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政策稳步推进带量采购工作。2019年4月8日,我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填报部分药品计划采购量的通知》(赣医保办字〔2019〕12号),要求全省各公立医疗机构网上填报25种国家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的计划采购量,就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省的采购使用情况进行摸底。

下一步,我省将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学习研究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带量采购工作。

二、关于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

为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我省于2012年探索性开展了冠脉支架、封堵器、视频消融导管、髋关节假体和镇痛泵5个产品的招标采购工作,全省统一执行中标结果。与最高限价相比,中标价最大降幅63.72%,平均降幅19.52%。如电子镇痛泵从155元降至69元,机械电子泵从95元降至34.47元。

为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根据《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我省于2016年5月份启动了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统一目录、统一监管。2017年底,实现了高值医用耗材全覆盖。主要采取挂网阳光采购方式,对每个产品设置全国各省集中采购最低价为我省挂网参考价,由医疗机构自行与供货企业议价,议定价格不得高于参考价。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对核实未诚信申报最低价的产品,取消该产品及其相关产品的挂网资格。

目前,我省正在改造升级网上采购系统,将要求企业动态更新填报全国各省采购价格和我省各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在系统内部向医疗机构公开,作为议价参考,引导形成合理的网上采购价格。同时,考虑将低值耗材和检验试剂纳入网上采购平台,全省统一监管。

后期,我省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在保障临床合理需求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规格型号标准统一,临床替代性较强,有多家企业生产供应的耗材,适时开展招标采购工作,逐步降低耗材虚高价格。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医保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并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