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47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万筱明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减轻肿瘤患者医疗负担的若干建议》(第2019047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肿瘤等大病患者医疗负担。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加强重大疾病防治。我国受癌症困扰的家庭以千万计,要实施癌症防治行动,推进预防筛查、早诊早治和科研攻关,着力缓解民生的痛点。”国家医疗保障局2019年工作要点中也明确:“建立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突出基本保障作为重点。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特别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癌症等重大疾病、慢性病、罕见病及儿童用药等”。
近两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将临床治疗必需、价格昂贵、人民群众负担重的抗癌药作为特殊药品列入医保目录,逐步缓解人民群众重大疾病医疗负担。在2018年将23种抗肿瘤药品列入医保目录的基础上,2019年我省又及时落实了阿扎胞苷、西妥昔单抗等国家谈判的17种抗癌药在我省落地见效,按照医保乙类药品管理,减轻更多的癌症患者的用药负担。这些抗癌药主要用于治疗白血病、乳腺癌、甲状腺癌、前列腺癌、结肠癌、直肠癌、肺癌、肾细胞癌、肝癌、胃肠肿瘤、淋巴瘤、黑色素瘤、骨髓瘤等。江西省参保人员在特药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特药支付政策的费用,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结算价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不设立起付标准和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结算价的7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结算价的70%,越来越多的癌症患者可以享受报销待遇。
目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已经启动了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根据公布的《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本次目录调整将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中的非医保品种、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以及急抢救用药等。此次目录调整以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药品信息为基础,也将同步调整完善药品目录凡例、使用管理办法、备注等内容。因此,国家医保目录的调整是严格基于药监部门批准的信息(包括使用说明)为准,同时也是完全由各专业临床专家投票遴选确定的,充分反映了临床专业人员的意见。
对于部分抗肿瘤高价药和进口药,《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也专门设置了谈判环节,主要任务就是针对价格较高或对医保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通过谈判方式准入,通过国家谈判、利用全国市场份额以量换价,降低这些药品价格,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根据国家方案,此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常规目录预计7月份发布,谈判准入目录预计10月份发布。届时,更多的抗癌药将进入医保目录,价格也会进一步降低,对于进一步减轻肿瘤患者医疗负担将起到积极作用。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并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