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00193号《关于加强乡村精准健康扶贫的建议》答复
发布日期:2020-04-28 10:55
省卫健委:
《关于加强乡村精准健康扶贫的建议》(省人大第20200193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省医保系统组建一年多来,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保局工作要求,将医保扶贫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迅速制定医保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六个精准到人”为切入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实效。
一、实施六精准,切实提高贫困群体医疗保障水平
(一)精准识别到人,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一是强化数据对接。逐一比对和查重处理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民政部门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贫困群体名单信息,完成了全省239.7万建档立卡贫困、132.0万低保对象、22.7万特困人员、105万重度残疾人人口信息的核实核准,最终确定我省医保扶贫对象323.2万人。二是做好数据标识。2019年4月份和9月份,分别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案信息转发各市、县,要求照单全收、建库备注,形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扶贫信息库。三是加强台账管理。对贫困人口信息严格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具体到人、到户,形成了村采集、乡核实、部门信息沟通、医保登记备注的信息处理流程,经过两次确认和建账管理,确保底数清、数据实、状态新。
(二)精准管理到人,强化动态管理和监测分析
一是加强系统建设。按照横向部门信息共享、纵向省市县管理服务联动构架,建立“医疗救助(医保扶贫)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确保新增人员及时参保、脱贫人员及时销号、政策落地及时到位。二是加强特殊疾病贫困人口管理。对贫困人口中特殊疾病群体实施个案归类管理,动态监测参保、就医和政策落实情况。
(三)精准参保到人,确保医保三项制度全覆盖
一是严格落实参保补贴。各地按照医保扶贫对象数据库信息,做好医疗救助资金的申请和参保补贴工作。二是建立未参保人员数据库。2019年,3次比对省参保系统与医保扶贫对象信息库,将未参保人员逐级分解到各市、县(区),各级医保部门及时将本地扶贫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提供新纳入的贫困群体进行集中参保比对,形成了“未参保人员数据库”。三是开展专项行动。2019年连续开展3次贫困人口未参保清零专项行动,通过省督导、市书面承诺、县级落实,逐级压实责任、逐人落实参保、逐人参保销号。目前,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实现应保尽保,贫困群体参保率达到99.2%。
(四)精准施策到人,构筑防范因病致贫返贫医疗保障网
一是提升筹资标准筑牢基本医保防线。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年底前财政人均补助达到520元,个人缴费达到250元,总额达到77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整体达到70%左右,并将唇腭裂、脑瘫等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苯丙酮酸尿症患者等特殊群体全部纳入医疗保障。二是制定倾斜政策筑牢大病保险防线。今年7月份省局与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水平的通知》,将“四类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由6000元降低到5000元,分段报销比例分别再提高10个百分点,最高达85%,并取消报销封顶线;对大病保险特效药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60%,最高报销20万元。三是强化托底功能筑牢医疗救助底线。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保障后,个人合规费用给予不低于70%的救助;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五重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超过5000元的部分按70%给予再救助。以上政策进一步织密了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保障网,我省“四类人员”自付医疗费用基本控制在了10%以内。
(五)精准宣传到人,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一是针对贫困人口文化水平较低的现状,制定《医保扶贫明白手册》,动员扶贫帮扶责任人,逐人逐户发放,实现宣传全覆盖。宣传内容简单易懂,重点讲参保意义、如何参保、怎么报销、如何申请慢病、如何投诉等政策,确保医保扶贫政策入脑入心。二是开展以医保扶贫为重点的医保政策主题宣传活动,进机构、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让贫困群体充分知晓三项制度梯次保障功能,进一步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六)精准服务到人,提高经办和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经办服务平台。按照“六统一”要求,在全国率先实施流程再造,制定了全国首批医保经办地方标准。二是加快建立高效便捷的医保支付结算平台。全省各地均设有贫困人口经办窗口,已全部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减轻贫困人口就医垫资和跑腿压力。
二、下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将按照国家和省扶贫攻坚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打赢医保扶贫攻坚战,确保年底全面实现医保扶贫目标。一是开展医保扶贫攻坚落实年活动,对全年的医保扶贫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落实。二是继续实施精准参保专项行动。进一步明确“四类人员”中参军、上学、外地务工参保、转为职工参保以及失联、服刑等人员的参保政策界限,对未参保及未在本地参保人员逐一核准落实,加快“四类人员”医保参保动态管理平台建设,确保年底前“四类人员”应报尽保,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三是狠抓医保扶贫政策落实。加强与各级各有关部门政策衔接,切实解决医疗救助资金问题,防止过度保障。强化督查落实,做到“六个确保”,确保医保扶贫政策落到每一个人身上。进一步明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销号后的医保扶贫政策衔接机制,确保不再因病致贫返贫。四是加大过度保障和过度医疗专项督查工作力度。对于个人零缴费、零自付、在三项制度外叠床架屋问题进行排查,对于基层医疗机构对医保扶贫对象低标准入院、高费用结算等问题进行重点查处。五是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医保扶贫和医疗救助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做好对象确认、市县信息补偿、医院结算端调整、统一结算单格式、贫困群体就医数据上传分析等工作,提高一站式服务经办水平。六是继续加大医保扶贫宣传力度。开展贫困群体医保参保、医保经办和医保政策集中宣传活动,做好与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的山东省医保扶贫专刊、与省电视台的医保扶贫专栏、专题宣传片的筹划落实工作,宣传我省医保扶贫工作的成就,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经办服务的知晓度和参保的积极性,坚决打赢医保扶贫攻坚战。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