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00932号《关于支持菏泽加快金融扶贫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3-30 12:45
省扶贫办:
甄爱华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菏泽加快金融扶贫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集相关处室研究办理,并与甄爱华代表和菏泽市医保局分别进行了沟通,责成菏泽市医保局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提出以下意见:
省医保局组建一年多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医疗保障防线,促进应保尽保和各项医保扶贫倾斜政策落实,对防范因病致贫返贫起到了明显成效。
一、保险扶贫方面存在全覆盖不够问题。
2018年10月份,省医保局组建后,高度重视医保扶贫工作,立足工作职能,制定了《山东省打赢医疗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2018-2020年)行动实施方案》(鲁医保发〔2018〕4号),明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等“四类人员”是医保扶贫工作的救助对象,并明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100%全覆盖的任务目标。
为此我们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2019年初,我们开展了医保扶贫对象摸底排查工作,建立与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民政部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信息交流长效机制,确保扶贫对象全面、及时纳入。二是全面核查贫困群体参保情况。将“四类人员”与全省医保参保信息系统精准比对,核实未参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9万人,其他三类未参保人员9.46万人,共计10.65万人。三是切实提高医保参保率。2019年1月、4月、7月三次下发通知,将未参保人员逐级分解到各市、县(区),逐级压实责任,逐人参保销号。截止到去年底,全省“四类人员”医保参保率已由2018年底的96.7%提升到99.2%,其中,239.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实现参保全覆盖。
甄爱华等代表的提案中提到的走访贫困户有少部分没有缴纳201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我局与甄爱华代表进行了沟通交流,甄爱华代表表示,反映的问题为部分代表2018年的调查情况,由于时间较长,已记不清楚当时情形,无法提供详细信息,对此我局也无法进一步查证。菏泽市医保局对2019年贫困群体参保情况进行再次审核比对,没有查到2019年贫困群体未参保的情况。
二、落实参保补贴政策方面
《山东省打赢医疗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2018-2020年)行动实施方案》(鲁医保发〔2018〕4号)明确规定,医疗救助政策实行参保补贴政策,其中对特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实行定额补贴。从全省各市落实情况看,除聊城、德州和菏泽3市外,其他13个市实现贫困群体“四类人员”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全额补贴,个人不再缴费。就菏泽市落实情况看,由于贫困群体人数众多、地方财政能力有限,除特困人员实现全额补贴外,其他三类人员均实行定额补贴。菏泽市医保局于2019年初组建后,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力度,促进医保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医保局也给与了大力支持,省局在分配2020年中央和省级医疗救助专项财政资金时,从其他市压减400万元,对菏泽市进行了额外倾斜。2020年菏泽市医保参保补助资金达到7412万元,资助贫困群体参保人62.97万人,人均117.7元,有力提高了贫困群体的参保积极性。
三、医保扶贫宣传工作方面
针对扶贫对象文化水平较低的现状,我局有的放矢的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部分市制定《医保扶贫明白手册》,动员扶贫帮扶责任人,逐人逐户发放,提高贫困群体医保政策知晓率,进一步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开展医保政策主题宣传活动,让政策宣传进机构、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解读好政策、宣传好典型、总结好经验。和大众报业集团、省电视台联合举办“医保政策宣传月活动”,把医保扶贫工作作为重点进行宣扬,让贫困群体充分知晓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的梯次保障体系,确保医保扶贫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巩固稳定贫困群体参保率,严格落实医保扶贫倾斜政策,建立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脱贫攻坚战顺利完成。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