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717号《关于将住院病人陪护纳入医疗统筹安排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3-29 08:45
省卫生健康委:
毕秀玲委员提出的《关于将住院病人陪护纳入医疗统筹安排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我省高度重视参保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优化政策措施,提高群众保障水平。但目前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规定,陪护费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因此,陪护费暂不能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下步,我们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不断完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群众的待遇水平。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