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734号《关于山东省尽早出台严惩暴力伤医和保护医务人员生命安全有关条例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8-12 11:38
侯桂华委员:
您联合王文本等30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山东省尽早出台严惩暴力伤医和保护医务人员生命安全有关条例的建议》收悉,现着重就第7项建议答复如下:
一、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随着医疗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医保待遇的逐步提高,医疗保障基金已经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眼中的“唐僧肉”。2019年以来,省医保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按照国家医保局、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始终将医保基金监管作为首要职责、打击欺诈骗保作为首要任务,通过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风暴行动”“新一轮专项行动”“百日攻坚”等系列专项行动,精准发力、重拳出击,有效保护了医保基金的安全。截至2020年6月,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9188家,占总数60%,暂停结算895家,解除医保协议537家,行政罚款204家,移交司法机关6家;追回基金本金23940.47万元,违约金795.24万元,行政罚款429.4万元;兑现举报奖励7例;处理参保人员359人。
二、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提高医务工作者和群众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知晓度
贯彻国家局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要求,制订详细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实施方案,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全省普遍采取了“线上为主,线下为辅,通过搭建线上平台、拓展线下渠道、多媒体融合等形式,向参保群众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医保政策知晓率,实现“多渠道互动,多角度呈现、全方位宣传”的效果。同时,在财政部门和部门网站定期公布我省医保基金收支余情况,让社会全面了解基金运行情况。医保政策出台后,都会及时在网站公开,同时进行解读,对重大政策都举行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集中宣传月期间,全省共发放宣传资料110余万份,有奖竞答参与人数10万余人次,开展宣传活动专场95场,悬挂宣传横幅标语5万余个,组织流动宣传专车130余辆,通过广播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方式播放动漫短片3万余次,约谈10余家定点医院负责人,媒体公开曝光67例,省局对16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进行全省通报,保持了高压态势。通过宣传医务人员和就医患者充分知晓了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三重综合医疗保障体系,充分了解了各项制度的政策保障范围、报销和救助标准、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等,充分理解了现在居民医保合规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为70%左右、职工医保为80%左右,贫困人口的报销比例在90%左右,可以有效减轻群众的就医医疗费用负担。
三、强化综合监管,全面构建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
我局认真研究并充分吸收您及各位委员提出的“研究改进医保资金的控制和使用机制,切实解决医保资金的安全和参保患者的就医方便”的意见建议根据国办《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制改革意见》(国办发20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0〕9号)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全覆盖,全面构建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
(一)贯彻落实国办发20号文件,统一全省医保信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联席会议的协同作用,由省医保局牵头,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医保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成立起草工作小组,草拟《山东省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实施意见》。同时,按照国办20号文件要求,尽快出台我省医保信用管理办法,健全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医保医师(药师)和参保人员用评价指标体系,及时收集违规信用信息,将纳入省统一信用信息公开平台。
(二)加快推进基金监管地方立法,加快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能力水平。召开全省基金监管立法工作座谈会,邀请一线执法人员、法律专家、定点医药机构代表等讨论基金监管立法工作,积极与司法部门协调沟通,争取今年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出台山东省医保基金监管办法,提高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法律位阶和权威性。推动医保基金监管专业执法机构建设,充实壮大医保基金监管力量。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规则、集体审议规则等工作制度,细化医保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提高案件查办实效。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欺诈骗保行为。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第三方承办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规范三类机构的医疗行为、经办服务行为和履约行为,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二是联合卫健部门开展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根据国家局安排部署,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分类处理”的原则,对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收费、串换项目(药品)、不规范诊疗、虚构服务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三是在全省各市间开展循环交叉检查工作。聚焦定点医疗机构,采取“2+2”工作模式,即每市分别检查2家市级、2家县级医院。同时,结合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同步向医保经办机构和大病保险等承办机构进行延伸检查。四是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在全省所有统筹地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建立医疗保障领域“一单、两库、一细则”,规范日常监管行为,确保严格监管、精准监管、公正监管。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