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91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1-10-09
李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年社会保障问题的提案》(第0919号提案)收悉,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就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省医疗保障局自2018年底成立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病有所医、医有所保”,聚焦群众关心的“看病难、看病贵”等医保难点、热点问题,着力构建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建立完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提高保障水平,减轻群众医疗负担,不断满足参保群众多元健康需求。
一、建立了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我省2003年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6年,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我省已经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二、稳步提升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一是不断提升住院待遇。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封顶线达到所在统筹地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
二是建立完善门诊保障制度。2009年普遍开展门诊统筹,对一些病期长、医疗费用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安排专门的保障措施。2019年建立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极大地减轻了参保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门诊用药负担。
三是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我省2014年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工作,对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基础上进一步保障。2019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至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到60%,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再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四是进一步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对重点救助对象实施分类资助参保,确保困难群众纳入三重制度保障范围;对救助对象符合条件的门诊及住院费用在年度限额内按比例予以救助,着力健全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及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不断完善,托底保障功能不断加强,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五是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聚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进一步提升支付效率,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负担。持续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平稳落地三批次112个国家药品,最大降幅达96%,平均降价50%以上。开展医药服务价格调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开展按疾病分组付费(DRG)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不断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做好国家新版药品目录和谈判药品落地执行工作,及时纳入医保报销。
六是探索开展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保“三目录”。为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众的保障水平,2020年,我省部分市(州)结合实际,主动作为,探索创新,开展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如成都的“惠蓉保”等,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保障基础上,商业健康保险进行再次报销,同时还将医保目录外的部分药品、项目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众抗击重特大疾病风险的能力。5月7日,我局联合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银保监局、省残联印发了《关于规范普惠型健康保险发展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川医保发〔2021〕6号),强调普惠性商业健康保险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指导各地规范开展普惠性商业健康保险,坚持保大病、保重病的原则,重点保障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较高的费用及政策范围外的费用,要求保障对象是基本医保参保人群,无年龄限制和无健康前置条件。
三、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各类医药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简化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各地均实现线上、线下备案“双通道”。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参保群众提供了“四川医保”APP线上备案服务,部分市州结合实际推出了QQ、微信等备案方式,参保群众足不出户就能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在联网的异地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联网结算,有效解决异地居住参保人员看病就医垫资、跑路报销的问题。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定点医院3307家,接入省级异地就医平台定点医院3825家,开通异地普通门诊医疗机构8154家,门诊特殊病医疗机构1224家,开通异地联网直接结算药店2.43万家。
四、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1〕9号)要求,加快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一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出台医疗救助政策措施,鼓励发展慈善救助,引导医疗互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充分发挥医疗救助补充作用;二要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和共济保障机制;三要推动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规范发展,强化普惠性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的互补衔接;四是强化“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推进门诊特殊疾病及城乡居民“两病”待遇认定下沉医疗机构办理;五是持续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扩面工作,优化简化备案服务,开展门诊统筹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医保直接结算网络向乡村延伸。六是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医保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参保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医保服务,不断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