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召开2020年DRG付费试点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9-12-17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为积极推进国家DRG付费试点工作,近日,我市召开2020年沈阳市DRG付费试点工作会议。市医保局局长王志刚、副局长韩春丽、市医保中心主任范俐娟等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试点医院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医保局副局长韩春丽主持。
会议解读了《2020年沈阳市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实施方案》,通报了2019年前三季度DRG付费试点医院指标,介绍了DRG分组付费管理系统,并对2018年DRG清算和付费结算工作进行了说明。
王志刚局长指出,健全医保支付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DRG付费是推动建立“三医”联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长效工作机制的重大举措。沈阳市作为第一批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各试点医院要高度重视DRG付费试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一把手”负总责,动员医政、医保、医药、病案、信息各部门共同参与此项工作。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对医疗服务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强化医保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使沈城人民就医的获得感更加充实、满意度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