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洛阳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正式开始签订!
洛阳医保2022-04-27 18:34
省市统一标准、筑牢基金防线、共赴就医保障
——2022年度洛阳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正式开始签订!
为保证各项医疗保障政策的有效实施,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响应市委市政府“万人助万企”号召,把“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医保工作特点结合起来,送服务到基层、现场解决工作难点堵点,充分考虑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2022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签订仪式在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989医院、洛龙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西工区(洛阳市中心医院)、老城区(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涧西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等6个分会场依次进行。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康凌香,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医保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金洪敏,市医保中心副主任周巧芳、市医保中心副主任司卫国出席了签约仪式,与28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签约,强化协议履约精神,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共促医疗保障服务。

签约环节结束后,召开了现场座谈会,医药服务科相关负责人针对协议内容调整部分进行详细解读,金洪敏对2021年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点评,并就加强2022年协议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金洪敏指出,今年的协议是在遵循全省统一范本基础上,结合洛阳实际,经分析研判、征求意见,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管理、DIP支付方式改革和细化协议违规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希望院方在处理和履行新一年的协议关系中强化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在协议框架下规范医疗行为;强化诚信意识,充分发挥协议在年终考核医疗机构中的重要作用,正确行使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树立一切为病人的管理理念和服务思想,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执行总额预算,落实集采政策,提升服务质量;强化协作意识,明确自身在促进医药卫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事业中的角色分工,共同当好医保基金规范使用的监督员和服务员;强化信息平台建设,为做好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的全面铺开,扎实做好前期贯标、接口改造等准备工作;强化政策宣传,确保相关医院院内宣传广覆盖、无死角,确保广大医务人员及时掌握、正确使用医保政策。

康凌香在认真听取院方关于医保工作的意见建议后,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医保部门的使命和职责所在。作为广大参保群众的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供给方,鉴于当前各项医保改革任务已进入“深水区”,需要双方坚定改革信念,强化同频共振,携手攻坚克难,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各定点医疗机构强化法规意识、弱化盈利导向、扛牢社会责任,关心关注住院率、次均费用、住院报销比、医疗支出增长率等宏观指标,加强病案管理、促进资源优化、降低服务成本;二是希望DIP支付方式改革的试点医院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领导,健全推进机制,紧跟节点任务,凝聚院内医保、医疗、医药、信息、财务各部门力量,助推“三医联动”,促进分级诊疗,为在全市推广应用积累宝贵经验;三是希望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严格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行为准则,筑牢监管“安全网”,建好思想“防护墙”,着力构建“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工作格局。医保部门今年将以8个专项治理为重点,对医保基金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监督、全周期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