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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ducha.shaanxi.gov.cn/suggest/websit/htmlfiles/tacont/201920625.htm | 作者: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9-02-11 | 41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第289号

案由:完善保障政策,促进医养结合,提升我省失能老人医疗保障水平

提交日期:2019-2-11提案来源:

是否调研:界别:中国农工民主党

提案类别:大类:社会建设领域子类:社会建设领域

建议承办单位

(供参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

提案者:马鹏程回复联系人:

完善保障政策,促进医养结合,提升我省失能老人医疗保障水平

老龄化快速发展为老年人的生活带来了诸多问题,其中失能老人医疗保障需求不能满足的问题更加突出。近几年我省通过创新医养结合模式、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供给能力等措施,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失能老人人数较多、健康问题比较严重、医疗机构现有能力不能满足失能老人医疗服务需求、专业护理人员缺口较大及现有医疗保险保障能力范围不够不健全等原因,失能老人医疗保障方面仍需继续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促进医养结合发展,提高失能老人的生存质量。

建议:

一、充分发挥政府政策调控及救助作用

失能老人患有慢性病的比例极高,病程长、治愈率低、医疗花费高,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造成了压力,因此发病前的预防更为重要。省、市政府应完善相关疾病预防政策,从青壮年期就开始推行市民健康保健计划,健全疾病预防体系,降低市民60岁以后的疾病发病率和失能率。同时,针对部分经济条件较差的失能老人,应发挥政府救助作用,为其购买医疗服务、照护服务提供适度补贴,减轻其经济负担,帮助其获取更好的医疗及照护服务,提高晚年生活质量。

二、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失能老人对医疗及照护需求较高,仅就费用而言,经济条件好的老人也会发生因病致贫无法维持治疗的问题,经济条件一般及较差的老人因为经济能力有限不能支撑长期治疗及照护费用。目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只支付住院产生的护理康复费用,针对老年病报销病种有限。失能、半失能老人长期医疗护理、后期康复护理、居家养老产生医疗费用、在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区产生的护理费用等,很多项目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因此,建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在现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扩大失能老人医疗及照护费用的保险报销范围;也可建立基本社会照护保险,由政府和个人按比例交付。同时发挥市场作用,增加商业长期照护保险类别,人们可通过提前购买商业险分散失能后的风险,实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种模式相互融合、相互补充,最大程度的减轻失能老人医疗及照护费用负担,为失能老人家庭减负,维护社会稳定。

三、继续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各级政府要推进和引导我省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的整合,实现养中有医、医中有养,因地制宜的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一是对现有未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鼓励其适应老龄化发展,增设内部医疗机构;对不具备增设条件的,指导其与医疗机构搭建绿色通道。二是鼓励引导现有及新建一级以上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住院床位。充分利用住院床位利用率低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闲置医疗资源,开设医疗护理型床位或病区,发展康复、临终关怀等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三是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老年医院、老年康复医院、老年健康管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机构,让患病需要治疗和照护的失能老人就近享受医养服务,为疾病终末期的老年患者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四是对新建养老机构,按照床位数量化分设立医务室或医疗机构标准,保证养老院中的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人能享受到医疗服务。

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明确将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纳入财政预算,制定养老护理员培训计划,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选择专业强、经验丰富的专家组建养老护理员培训师资库,培训内容要包含医学、护理学等养老护理所需知识。在培训基地的选择上,可以利用省内丰富的高校资源,推动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发养老教育课程,依托职业教育院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或培训基地,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养老护理员人才。

主办单位: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财政厅

协办单位:

交办日期:2019-2-11

复函时限:2019-5-15

承办单位复函

陕西省财政厅复函(网上复函日期:2019-07-01)

类别:A

陕西省财政厅签发人:丁云祥

陕财办案〔2019〕66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89号

提案的复函

马鹏程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完善保障政策,促进医养结合,提升我省失能老人医疗保障水平》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财政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政策调控及救助作用”的问题。2018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健康陕西建设2030规划纲要》,将健康老龄化工作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发展健康老龄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持体系。省政府成立了由省长刘国中任主任,常务副省长梁桂任副主任的健康陕西委员会,开展健康陕西八大细胞建设,把健康老龄化工作纳入全省养老服务业和健康家庭建设。

二、关于“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问题。省政府要求,积极完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逐步探索将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和护理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含医养结合机构)符合基本医保定点机构条件的,要按规定纳入定点范围。积极推进医保异地结算,逐步实现异地养老人群医疗、康复和护理费用异地结算。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特殊大病保险以及与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相关的商业保险业务,探索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

2019年,国家医保局起草了《关于建立医疗保险待遇清单管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规定,依据《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制度安排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以及针对贫困人口、退役军人、离休人员等特殊人群设定的医疗补助政策。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地方不得自行出台特殊人群保障政策。

以上规定,主要是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平稳、可持续运行。因此,在现有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不能随意扩大报销范围。我们认为,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服务,减轻特殊人群的医疗负担。

三、关于“继续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问题。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63号),全省大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始终坚持把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等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计划,优先予以审核审批,并加大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对于不具备条件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指导其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巡诊义诊、接诊转诊、康复指导、远程医疗等服务,或者托管其内设医务室,选派医护人员开展医疗服务。根据条件和需求预留开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所需的房屋设施,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及诊疗设备。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留出空间。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老年康复、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医养结合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在土地供给、医保定点、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方面按规定给予优先优惠待遇。通过转制、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单位内设医院、干部休养病房等闲置资源向老年病院、老年康复护理医院等医养结合机构转型。省政府要求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老年病科和老年康复床位,且床位数不得低于总床位数的2%,来保证养老院中的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人能享受到医疗服务。

四、关于“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问题。近年来,中省财政不断加大投入支持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护理专科人才培训,提高护理专业技术水平。省卫生健康委将省第二人民医院确定为省级医养结合技术人员培训基地,为全省医养结合机构培训专业的老年医学和护理专业人才,重点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专业人才专业技能培训和专业人才的招录、培养工作。省教育厅支持26个省内高校设立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专业。西安思源学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培华学院、铜川市职业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等省内高校设立了医养结合专业学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出台了《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等专业(工种)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并按政策规定标准享受相关职业培训补贴。目前,全省有160余家培训机构承担了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专业(工种)培训。2017年,全省共确定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县区15个,下拨专项补助资金265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2018年,确定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9个,安排医养结合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及培训护理专业人员550余人。

下一步,我省财政厅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完善与人口老龄化发展相适应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每年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比例,各项资金重点用于补齐养老服务短板,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财政工作。

陕西省财政厅

2019年6月17日

委员对办理情况的意见

满意度调查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办复征询意见表

委员马鹏程提案号289

提案题目完善保障政策,促进医养结合,提升我省失能老人医疗保障水平

承办单位陕西省财政厅

委员对办理工作及本件答复结果的意见

对所提建议答复中肯,措施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希望能落实落细,对答复满意。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复函(网上复函日期:2019-05-17)

类别:B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签发人:邢可利

陕医保函〔2019〕110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89号

提案的复函

马鹏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保障政策,促进医养结合,提升我省失能老人医疗保障水平》(28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2014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快我省养老服务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63号),为医养结合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一是完善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探索将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和护理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二是通过土地供给、医保定点、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方式对民间资本兴办医养结合机构给予扶持,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三是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四是推进建立家庭医生上门服务制度,鼓励开设家庭病床,完善社区医生签约服务机构,并把在家庭病床产生的符合条件的诊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五是推动医生多点执业,鼓励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人员进修轮训机制,促进人才有序流动。鼓励大中专院校和护士专科学校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工作,支持省内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老年健康、护理及照料等相关专业学科,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咨询、心理干预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

二、为加快推动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医保部门积极配合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作。一是鼓励医疗机构扩大老年病种建议,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中协议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给予同等医保报销待遇。二是对老年人医保政策给予倾斜,实施65岁老年人全口义齿镶装项目,每例提供600元定额补助,实施80岁、90岁以上老年人在各级各类医保报销比例提高80%、90%。三是扩大康复项目纳入医保范围,目前,在已有运动疗法等9项残疾人康复项目基础上,又将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检查、手功能评定、平衡试验、平衡训练、表面肌电图检查、轮椅技能训练、耐力训练、大关节松动训练、徒手手功能训练、截肢肢体综合训练、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日常生活动作训练、职业功能训练、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减重支持系统训练、电动起立床训练、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言语能力筛查等20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四是将家庭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提供约1/3的资金支持,促进就医养老及家庭签约服务的开展和普及。

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尽快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调研论证,不断完善医保政策,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护理核心功能的前提下,适当确定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的条件。调整医保报销政策,重点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救治,提高医保报销额度。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对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老年人产生的医疗、康复护理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同时,继续落实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扩大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范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长护险试点的调研论证工作,适时启动我省长护险试点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医养结合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随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函(网上复函日期:2019-04-23)

类别:B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签发人:刘宝琴

陕卫函【2019】150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89号

提案的复函

马鹏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保障政策,促进医养结合,提升我省失能老人医疗保障水平的提案》(第28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加快我省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做出了制度性安排,全省养老服务业和医养结合工作按照省政府的规划健康发展。201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意见》,要求统筹推进医疗和养老工作。2016年,陕西省办公厅出台了《陕西省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63号),该意见从医养结合的扶持政策、人才培养、财政支持等方面突破政策壁垒,为医养结合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2018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发展养老产业、推进医养结合,提高老有所养质量。要求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办理,由相关部门集体办公、并联审批,不能再让市场主体跑来跑去。目前,全省养老服务业和医养结合工作按照省政府的规划健康发展。强化支持政策落实,促进现有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合作,发挥互补优势。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促进农村和社区医养结合,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您提出的医养结合存在的问题很有代表性,符合我省工作实际,所提出的四条建议,对我省继续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研究借鉴。

第一条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政策调控及救助作用”的建议。省委、省政府将健康老龄化工作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实施健康陕西行动计划。2018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健康陕西建设2030规划纲要》,对发展健康老龄化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发展规划。《健康陕西2030规划纲要》指出,要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持体系。省政府成立了由省长刘国中任主任,常务副省长梁桂任副主任的健康陕西委员会,开展健康陕西八大细胞建设,把健康老龄化工作纳入全省养老服务业和健康家庭建设。

第二条关于“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建议。省政府要求,积极完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逐步探索将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和护理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含医养结合机构)符合基本医保定点机构条件的,要按规定纳入定点范围。积极推进医保异地结算,逐步实现异地养老人群医疗、康复和护理费用异地结算。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特殊大病保险以及与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相关的商业保险业务,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下一步我们将建议国家在全国15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险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长期护理险制度,满足老年人长期护理的需要。2018年以来,我委积极同人社厅、省保监会联系,就老年人医疗保险及长期护理险等问题进行了沟通,细化了有关细节,为下一步在全省开展长期护理险试点奠定了基础。

第三条关于“继续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建议。全省大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始终坚持把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等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计划,优先予以审核审批,并加大了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对于不具备条件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指导其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巡诊义诊、接诊转诊、康复指导、远程医疗等服务,或者托管其内设医务室,选派医护人员开展医疗服务。根据条件和需求预留开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所需的房屋设施,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及诊疗设备。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留出空间。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老年康复、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医养结合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健康服务行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发展普惠性老年健康体检、医疗救治、老年教育等社会福利事业,逐步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财政补贴制度。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在土地供给、医保定点、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方面按规定给予优先优惠待遇。通过转制、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单位内设医院、干部休养病房等闲置资源向老年病院、老年康复护理医院等医养结合机构转型。省政府要求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老年病科和老年康复床位,且床位数不得低于总床位数的2%,来保证养老院中的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人能享受到医疗服务。

第四条关于“加强老年医学及老年康复护理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建议。我们开展了护理专科人才培训,省级专科护士培训专业基地由2012年2个专业增至目前已有12个专业。每年全省培训护理骨干人才12次,不断推进护理专业技术水平提高。省卫生健康委将省第二人民医院确定为省级医养结合技术人员培训基地,为全省医养结合机构培训专业的老年医学和护理专业人才。把老年医学队伍建设纳入全省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重点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专业人才专业技能培训和专业人才的招录、培养工作。省教育厅支持26个省内高校设立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专业。西安思源学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培华学院、铜川市职业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等省内高校设立了医养结合专业学科。此外,全省民政部门和老龄工作部门把养老护理员培训培养工作纳入工作安排,同时安排居家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省人社厅、省财政出台了《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等专业(工种)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并按政策规定标准享受相关职业培训补贴。目前,全省有160余家培训机构承担了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专业(工种)培训。2017年,全省共确定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县区15个,建设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15个,下拨专项补助资金265万元。2018年,省上设立医养结合专项资金500万元,确定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9个。2019年,省卫生健康委会加大医养结合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

医疗服务是养老的保障。目前全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普遍不高,居家社区养老的老年人对健康医疗的需求不断增加,这些对我省医养结合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结合健康陕西建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推动建立政府层面的全省医养结合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会议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发挥医疗卫生对养老的支撑作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关系。三是推动建立多元化的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建立长期护理险制度,解决老年人长期护理所需资金问题。四是加强医养结合工作机制建设,完善社区和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机制。推动政府购买社区卫生公共服务,大力开展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实现居家社区养老的老年人健康服务全覆盖。五是加强老年医学和老年照护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协调更多省内高校开设医养结合专业学科,为全省医养结合工作储备人才。

感谢您对我省卫建工作,特别是医养集合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医养集合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