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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ducha.shaanxi.gov.cn/suggest/websit/htmlfiles/tacont/201920174.htm | 作者: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9-02-11 | 38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第495号

案由:关于将早癌筛查纳入医保的建议

提交日期:2019-2-11提案来源:

是否调研:界别:医药卫生界

提案类别:大类:社会建设领域子类:社会建设领域

建议承办单位

(供参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

提案者:贺波回复联系人:

关于将早癌筛查纳入医保的建议

【案由】健康是人类第一需求,癌症是我国疾病死亡的“头号杀手”。面对21世纪健康革命时代,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健康中国”战略,把人民健康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了“到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5%”的目标和“立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两个着力点,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实现更高水平的全民健康”的医疗健康保障理念,自上而下单设医疗保障局,17种抗癌药降价并纳入医保目录,有效缓解因病致贫问题。世界卫生组织癌症委员会曾明确指出,2/3的癌症可以预防和治愈,关键是通过体检早期发现,早期癌症治愈率可达90%以上,早诊早治已是国际公认的对抗癌症的最有效手段。当前,全国正处于脱贫攻坚的决胜时期,动辄上万甚至几十万的癌症中晚期治疗费用造成因病返贫的巨大风险,而且治疗效果差、生存质量低。同时我国癌症发病和死亡人数已居世界首位,作为极少部分参保的癌症中晚期患者,却消耗了巨量的医保资金,医保基金支出压力陡增,遏止癌症重在预防的健康防治体系建设迫在眉睫。因此建议将早癌筛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和医保支出压力,在国民中形成“治未病”的健康理念,提高我省肿瘤防治的水平。

【建议】

一是在政策支撑层面,建议省、市、县三级财政在加大癌症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同时,设立早癌筛查专项医保专项基金,有效推动癌症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

二是在项目实施层面,各地区可根据医疗机构统计数据,先行遴选癌症高发病种、易发人群,制定早期筛查项目,展开早癌精准筛查,避免盲查导致医保资金浪费。

三是在保障机制层面,建议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成立早癌筛查中心(或挂靠体检中心),由具有丰富经验的肿瘤专科医生把关,疑难病变可借助影像、检验、病理等远程会诊平台会诊,“量身定做”个性化筛查方案。医疗保障局对医疗机构早癌筛查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合理、不合规的检查、报销行为,可取消早癌筛查医保定点单位资格。

四是在报销比例层面,建议行政企事业单位将早癌筛查列入职工常规体检项目,费用可单位承担,或参照治疗报销比例报销后剩余部分由单位承担;居民参保人员早癌筛查报销应高于癌症治疗报销比例比较合理,农村五保及城市三无人员由财政埋单。

五是在防癌资源利用方面,建议卫健、慈善、妇联等单位积极争取国内国际防癌项目,解决早癌筛查设施设备、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等方面的资金缺口,作为医保的补充基金。

主办单位: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协办单位:

交办日期:2019-2-11

复函时限:2019-5-15

承办单位复函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复函(网上复函日期:2019-05-17)

类别:C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签发人:邢可利

陕医保函〔2019〕77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95号

提案的复函

贺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早癌筛查纳入医保建议》的提案(第49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癌症医疗保障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近年来,随着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的扩大和保障能力的提高,我省积极落实国家抗癌药品政策,已将包括31种抗癌药品在内的5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癌症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目前,我省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4%和75%左右,基本保障了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同时,在我省启动职工医保制度之初,就将相关抗原测定等费用已经纳入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职工门诊检查治疗或早癌筛查列入体检项目费用可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城乡居民门诊放化疗已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二、关于早癌筛查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癌症早诊早治已列为国家重大民生工程,2005年开始,中央财政支持在农村癌症高发地区、淮河流域和城市地区实施重点癌症早诊早治项目。近年来,我们将医保保障关口前移,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门诊按人头付费,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调动家庭医生参与健康管理的积极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还将癌症相关检查、手术及放射治疗等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但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主要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疾病治疗保障。根据国家目前的制度安排,癌症早诊早治主要通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开展预防和筛查。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医改总体任务部署,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认真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进行统筹考虑和深入研究,共同完善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包括防癌体检在内的慢性病防治服务,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产品,推动防癌体检工作,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函(网上复函日期:2019-05-06)

类别:A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签发人:刘宝琴

陕卫函〔2019〕197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95号

提案的复函

贺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早癌筛查纳入医保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早癌筛查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制定了《陕西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2017-2025年)》,其中关于癌症防治内容有:到202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5%,本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达到55%(基线为48%)。在高危人群中逐步开展上消化道癌、宫颈癌、肺癌等有成熟筛查技术的癌症早诊早治工作,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

(一)实施“两癌”筛查项目。2009年起,我省按照国家要求,在农村妇女中开展“两癌”(乳腺癌、宫颈癌)筛查项目,每年我省50个县(区)完成60万35-64岁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和3.8万乳腺癌检查。2018年,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率先在西安市实现全覆盖。

从1月30日,国际顶尖杂志《Lancet》发表由全世界各国研究人员合力完成的全球癌症生存趋势监测报告显示,在我国乳腺癌的五年生存率自2000-2004年的75.9%稳步上升,2005-2009年达到了80.4%,到了2010-2014年更是创造新高达到了83.2%。宫颈癌五年生存率2000-2004年的53.3%,2010-2014年为67.6%。随着我国HPV疫苗的逐步推广,女性癌症筛查意识的逐渐增强,在未来这些癌症的五年生存率还会有所上升。

(二)目前职工健康体检情况。根据您的提案,我们了解我省开设职工健康体检任务的三级医院体检项目设置情况。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的增强,各单位每年度干部职工参体检项目根据性别、年龄段侧重点有所不同,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医院主要通过物理诊断、血液实验室检查、放射(X线、CT)和B超等技术进行大病筛查,预防心脑血管病变,排除恶性肿瘤,有效地推动癌症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目前,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健康体检可以刷医保,但不享受报销比例。居民医保和农村新合疗癌症筛查门诊还不能报销。

二、下一步工作

(一)扩大“两癌”筛查的覆盖面。一是加快整合试点项目的推广工作,完善项目工作方案,为在全省全面实施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奠定基础。二是鼓励各地市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协调检查资金,因地制宜扩大项目覆盖面。三是以健康扶贫为抓手,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申请项目扩面资金,扩大项目覆盖范围。

(二)做好癌症宣传教育。充分利用“2.4世界抗癌日”“4.15-4.21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3.8妇女节、世界卫生日、国际家庭日开展义诊、咨询、科普讲座、印发宣传单、电视专题节目等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把健康知识、政策、措施传播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让群众听得懂、能理解、愿接受方式宣传肿瘤等疾病的知识,提高人群自我保健意识。

(三)开展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对每位贫困患病妇女给予1万元治疗救助基金。我委将积极对接省妇联,对项目查出的癌症患者,实现数据及时互通共享,力争让更多的患者受益。

(四)积极协调省医保局。防未病,在人群心脑血管病变、早癌筛查中能够享受医保报销制度,提高癌症早发现、早诊、早治疗,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我省的卫生健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