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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ducha.shaanxi.gov.cn/suggest/websit/htmlfiles/tacont/201920476.htm | 作者: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9-02-11 | 39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第536号

案由:关于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优势作用的建议

提交日期:2019-2-11提案来源:

是否调研:界别: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提案类别:大类:社会建设领域子类:社会建设领域

建议承办单位

(供参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

提案者:闫伟回复联系人:

关于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优势作用的建议

一、案由: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基层机构,同时也是构成我国医疗体系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民健康起着重要的作用。社区医疗服务的重点服务对象主要是慢性病人群和老年人。从陕西省统计局获悉,我省老龄化进程持续加快,65岁及以上人口超400万人。老龄化速度持续加速,2017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约为645万人,较2016年增加约26万人,较2010年增加约165万人,比“十二五”时期年均增加24万人的增加量多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达到16.81%,较2016年提高了0.57个百分点,较2010年提高了3.96个百分点。

调查显示,有60.1%的受访老人患有慢性病(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其中40.5%患有一种慢性病,19.6%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没有慢性病的受访老人占39.9%。可见,受访老人患有慢性病的情况比较普遍。进一步分析发现,随着年龄的增加,患慢性病的老人数量也在增加。调查还发现,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58.1%的受访老人选择家庭养老,22.7%选择社区(居家)养老,18.7%选择机构养老,还有0.5%的受访老人选择其他养老方式。可见,家庭养老仍然是受访老人首选的养老方式。

二、现状: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具有“简、便、廉、验”等特点,社区在这方面的优势更加突出。如何让这些老年人得了病足不出户或是在家门口就能够得到方便及时的治疗”,解决好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是关键,如何更好的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尤其重要。

1、中医药长期以来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大力发展中医药进社区,尤其是中老年人,对中医药的接受性强、信任度高,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

2、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和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尤其是对60岁以上老人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综合性卫生服务非常适宜。

3、发展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符合医改方向。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投入少、成本低,减轻国家和群众负担、促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均有积极作用。

4、社区卫生服务的硬件条件也符合中医药推广要求。针灸、推拿、中药熏洗等中医诊疗技术简便易行、疗效迅速,而且安全、副作用小,方法灵活多样,无需大型医疗设备,容易在社区推广使用。

三、主要问题:

从目前来看,医疗保险政策、医疗保险的报销制度,对医疗行为的影响越来越大。制约中医药在社区医疗服务发展中凸显的问题:

1、比较好的中医疗法未纳入医保,严重限制了患者对中医药服务项目的选择。

2、中医药在社区未实行门诊医保统筹,大多数病人小病还是选择大医院或住院治疗。

中医药在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医疗资源配置没有得到优化。

四、建议意见:

1、实行社区门诊医保统筹,可以极大方便社区居民,同时也减轻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负担,参保人员可以充分享受社区卫生方便、快捷、优质、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有效实现医院患者分流,达到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社区就医治疗的目的,从而解决患者看病难的问题。社区中药、中医传统疗法实行门诊医保统筹。一个疗程(7天)起付线为200元,200元以上医保统筹支付比例为40%。

2、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中医药方面的支持力度,建立中医药特色社区医疗新体系,建立健全社区医疗服务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完善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质控体系,规范中医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3、目前社区服务站医护力量薄弱,建议在社区服务站开展中医药治疗、针灸、养生保健等特色服务。重点围绕预防、保健、医疗、护理、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充实中医药综合服务内容,尤其重视针灸、推拿、正骨、药膳、贴敷、火罐、膏药、刮痧、熏洗等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应用,方便快捷地向社区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4、组织各类中医药专家组成的队伍进行社区义诊活动,建议区县以上中医院的名医定期到社区坐诊,宣讲中医文化,手把手教会社区服务站医生基本知识。

5、政府在安排相关经费补助时,可适当倾向中医药服务工作的投入,落实中医药融入社区卫生服务的配套经费。

主办单位: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协办单位:

交办日期:2019-2-11

复函时限:2019-5-15

承办单位复函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复函(网上复函日期:2019-05-17)

类别:B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签发人:邢可利

陕医保函〔2019〕81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36号

提案的复函

闫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优势作用建议》的提案(第5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部分中医疗法已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

在诊疗项目管理上,国家采取排除法制定了基本医疗诊疗项目目录,除了非疾病治疗和辅助性治疗等项目外,其余符合规定的治疗性中医诊疗项目均可由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我省已将《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1版)》中的107项中医及民族医药诊疗类项目、《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中的104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其中中医及民族医药诊疗类共分为8类,分别为中医外治、中医骨伤、针刺、灸法、推拿疗法、中医肛肠、中医特殊疗法、中医综合类等。从地方实际情况看,绝大多数地区已将治疗用的推拿、针灸、正骨等中医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二、普遍建立门诊医疗保障制度

近年来,基本医保在提高住院大病保障水平的同时,也注重将保障范围向门诊小病延伸。一是各统筹地区普遍建立和完善了门诊统筹制度。职工医保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和门诊大病,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的门诊医疗费用和定点药店购药费用。同时,有些地区正在积极探索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城镇居民医保在重点保障参保人员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主要支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保目录内药品费用和一般诊疗费。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在50%以上。二是采取措施减轻门诊慢性病治疗费用负担。明确了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糖尿病、原发性高血压病、脑梗塞后遗症等15种慢性病可参照住院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支付办法,以鼓励一些既可住院治疗又可在门诊治疗的慢性疾病在门诊实施治疗。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将常见病、多发病解决在基层,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格局,逐步将大多数门诊特殊疾病纳入社区管理。

三、多措并举促进中医药基层服务利用

为推进中医药基层服务利用,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包括中医医疗机构在内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其所提供的符合条件中医药服务均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二是提高职工、居民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费用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并在现有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引导参保群众运用成本相对较低、疗效相对较好的中医(民族医)诊疗项目,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和优势。三是完善差别化支付政策,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对参保人员在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采取不同的支付比例。目前,基层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一般比高级别医院高10%左右。各地还通过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实行连续计算起付线等措施,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四是根据中医医疗机构特点,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门诊按人头付费等,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做好常见病治疗、慢性病管理等,进一步促进了基层医疗机构应用中医药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原则,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健康权益,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规范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最后,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表示由衷的感谢,今后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促进我省医疗保障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函(网上复函日期:2019-05-06)

类别:A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签发人:刘宝琴

陕卫函〔2019〕209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36号

提案的复函

闫伟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优势作用的建议》(第536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中医药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您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提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载体,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以其“简、便、廉、验”的特点在基层医疗服务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深受广大基层民众的喜爱。近年来,省中医药管理局积极开展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一、加大投入,强化基层中医馆建设

2012年以来,我省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作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抓手,连续8年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项目建设,并将此项目列入各市区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特别是在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视察20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我省进一步加大了对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的建设力度。截止2018年底,中、省共投入2.2亿元,对全省1786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中医馆建设,已实现全省中医馆建设项目全覆盖,基本改变了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环境差、科室分散、氛围不浓、设备陈旧等现状,进一步激发了基层中医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热情度,初步达到了政府满意、社会各界关注,机构事业发展、百姓受益的预期目标。

二、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解决中医药人才短缺问题

为了不断提升中医药队伍素质,我省多措并举加强了对基层人员的培养。一是为基层培养技术骨干;二是通过中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加强对社区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人员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三是对人员短缺的榆林、延安等地,由省财政支持,开展为期半年的“西学中”人员培训,对当地基层人员全覆盖,共培养了2788人。四是开展基层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要求省级名中医为基层至少带1名学术继承人;五是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项目,2018年率先在铜川市和商洛市开展了培训,共培训400人,收到了很好的反响,2019年继续加大投入,列支720万元在全省开展中医馆人员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不仅充实了中医药队伍,而且提高了基层中医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更好地满足了当地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三、大力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

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在中医馆建设中配备了各种中医医疗设备。通过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层中医馆已能为患者提供中药、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熏洗和穴位帖敷等10种以上的中医药服务,还将不断拓展其他中医药服务项目。各社区服务站、村卫生室都配备了神灯、火罐、刮痧板等中医诊疗设备,能开展4种中医适宜技术,居民(村民)能享受到基本的中医医疗服务。

四、认真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始终以“创新、规范、发展”理念为引领,不断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着力提高居民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规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通过中医药适宜技术、体质辨识、食疗药膳、运动疗法等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开展规范化中医药健康管理。二是创新思路,积极探索中医药在慢病中的作用。结合实际,部分地区将慢病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和孕产妇纳入中医药健康管理。三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启动实施家庭医生签约制度,重点为65岁及以上老人、慢性病患者提供家庭签约服务,并积极探索以中医医师为家庭医师团队核心的服务试点模式,使更多人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五、关于医保政策制约中医药在社区医疗服务发展的问题

关于医保政策的问题,2011年3月省上出台了《陕西省2011年新农合运行原则指导意见》文件,指出要提高新农合对中药的支持力度,要提高中药汤剂和针灸项目补助比例,可在现行的补助标准上提高10个百分点,中药汤剂和针炙治疗门诊统筹由现行乡、村两级扩大到各级医疗机构。关于非药物治疗应用在合疗报销比例的问题,也是依据国家、省有关文件执行,自2010年开始,国家在卫农发(2010)80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各省(区、市)已经纳入相应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其他医疗康复项目应当继续保留外,要把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自2011年1月1日起分别由城镇医保、新农合基金按规定比例给予支付,并进一步指出,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按照保障需求的原则,适当增加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据此,2016年陕卫体改发(2016)357号文件又明确要求,在已有运动疗法等9项残疾人康复项目基础上,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参合贫困残疾人新农合基本报销范围这是国家首次规定将运动疗法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扩大了医疗保障范畴。

全省各级政府也在不断探索医保、新农合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差别支付政策,支付比例向基层倾斜,向中医倾斜,普遍执行甲/乙类中药饮片报销政策、中草药汤剂和针灸等中医非药物疗法纳入报销比例并在现有基础上提高相应比例。如铜川市全面落实中医药政策倾斜要求,中药汤剂在各级协议医疗机构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均为100%;西安、汉中、榆林等地市将参保参合患者使用中医药的补偿比例提高5%;杨陵区将参合患者在省级定点以外医疗机构住院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诊疗疾病,报销比例提高10%政策。

六、今后的工作设想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中医药事业迎来了更好的发展环境今后,我们结合深化医改和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行动计划的要求,加大基层中医馆的建设力度,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特色优势,提升服务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一是积极争取中、省财政在社区服务站、村卫生室开展中医阁(中医堂)建设项目,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夯实基础,筑牢网底,让中医药走进老百姓的家里。二是继续加大中医适宜技术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适宜技术培训基地的优势作用。组织全省开展不同形式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传承中医药薪火,尤其是针灸、推拿、正骨、药膳、贴敷、火罐、膏药、刮痧、熏洗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切实提高基层中医师对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能力,以更好的发挥中医药在基层的作用,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简、便、验、廉”的优势,让广大基层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安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三是不断探索医保、新农合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差别支付政策,支付比例向基层倾斜,向中医倾斜,普遍执行甲/乙类中药饮片报销政策、中草药汤剂和针灸等中医非药物疗法纳入报销比例并在现有基础上提高相应比例。四是鼓励二、三级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建医联体,整合中医药优势资源,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医联体牵头单位可派驻名医专家、技术骨干到基层医疗机构坐诊、指导、教学,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稳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薄弱专业服务能力。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将积极协调,不断探索,走出一条适合我省实际的中医药发展道路。

以上是对您所提建议的答复,再次感谢您对全省中医药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