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详细信息
流水号:6565
社会建设类198号
陕西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461号
提案类型*集体提案个人提案联名提案
标题*优化医药定价体系,缓解“看病贵”顽疾标题相似度查询
提案者*
张明娟
界别
医卫
主题词
提案日期
2020-01-14
附件
希望办理的承办单位(供参考)
办理单位分办省医疗保障局
提案内容(包括标题、案据和方案)内容相似度查询
看病贵是长期以来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难题。虽然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一系列管理办法,但效果不佳。本提案以期通过对现行医药价格体系的深入分析,为缓解“看病贵”顽疾提供一种有效、可行的解决方案:以性价比作为定价基准,从源头上遏制高值耗材、高价药物价格高企、背离实际价值的不合理状态。
一、现行医药价格的组成及特点。患者就医的实际支出主要由医疗服务费(诊断、治疗费用)和检查费、药物费组成。其中医疗服务价格和一些传统检查和常规药物收费普遍偏低。从《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http://sxwjw.shaanxi.gov.cn/pricesearchnew/)就可以看出,以人工智力和体力劳动为主的医疗服务类项目收费普遍低于仪器检查类项目的收费,新增项目收费明显高于传统项目收费。尤其是近年来,新增检查项目、高值耗材、新型药物价格高企趋势显著。例如,新型分子检测试剂、基因测序试剂、伴随诊断试剂成本就高达数百甚至数千元,多种高值耗材成本价更是多在数千元以上,新型药物价格更是昂贵。正因如此,国家多次启动药品零加成和药物价格的国家谈判。
二、新增检查项目、高值耗材、新型药物价格高企的原因和危害。目前,医疗新项目的收费大多采用使用单位和专家论证、申请,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方式。而高值耗材和新型药物的价格大多是厂家自主报价,使用单位招标或政府采购的的形式最终确定。可见,医疗服务费由政府定价,设备、耗材由市场定价,尤其是高企的高值耗材、药品价格不仅背离了其实际价值,更大幅度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并对患者总医疗费和医保总费用造成显著的盗血现象,甚至导致患者无足够资金完成基本的检查和治疗,导致医保费用穿底。这也正是导致患者看病贵的根本原因。
三、以性价比作为定价基准是遏制新增检查、高值耗材、药物价格高企的有效措施。目前,看病贵实质上面临着医疗服务收费普遍偏低,而设备、耗材、药品价格,尤其是高值耗材、部分药物价格畸高的不正常状态。而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如果不能适度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收费,体现医疗行业从业人员的劳动价值,而高值耗材、药品定价依旧采用生产厂家报价为主的市场定价方式,那么背离实际价值的高值耗材、药品价格高企的状态就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如此以来,不仅解决不了医保费用连年吃紧的状况,更解决不了患者的看病贵的窘境。因此,本提案为此提出以下建议:适度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收费水平,使医疗行业从业人员的劳动价值得以合理体现。采用以下方式确定新增检查项目、设备、耗材、药品,尤其是高值耗材和高价药品的最高定价:采用“等效(价)性评价”的定价模式,确定医疗设备、耗材、药品,尤其是高值耗材和高价药品最高限价的定价机制,简单说,就是以“性价比作为定价基准”确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医疗设备、耗材、药品的最高限价。以医疗收费确定所需的耗材、设备的直接成本价格,并将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比如30%),以达到遏制耗材、药品价格高企,保护患者和医疗从业人员权益的目的。
四、以性价比作为定价基准的优点。1、优化医药费结构构成比例,提高了医疗服务价值,从根本上稳定医疗队伍。2、有利于引导生产厂家注重科技创新,为患者提供更加优秀的医药产品,防止低质量产品滥竽充数。3、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医疗设备、耗材、药品,尤其是高值耗材、高价药品价格高企、背离实际应有价值的不合理状态,缓解“看病贵”的顽疾。
联名人
姓名证号通讯地址界别联系电话
联系人
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答复意见查看省医疗保障局的答复意见2020-05-09
复函单位省医疗保障局复函时间2020-05-0903:32
省医疗保障局
分类:C类
签发人:无
陕医保函〔2020〕83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461号提案的复函
张明娟委员:
您的《优化医药定价体系,缓解“看病贵”顽疾》(第46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收费的问题
2015年以来,我省先后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明确要求破除以药补医,推动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对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自2017年4月1日起,我省取消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城市公立医院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同级财政补偿5%、医院加强成本核算承担5%的比例分担,重点调整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19年12月31日起,我省取消城市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908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一步提高。
二、关于药品价格问题
2015年6月1日起,国家将药品价格(除麻醉药和一类精神类药品外)全部放开,药品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公立医院药品价格严格执行省药械采购平台上的挂网价格,部分低价药、短缺药和急(抢)救药价格在药械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由医疗机构和厂家进行议价形成价格。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后,针对药品价格虚高问题,先后实施“4+7”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及试点扩围工作,涉及25个常用药品,平均降幅超过50%,最高降幅达96%,减轻了患者负担。随着国家和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常态化,越来越多的药品将通过以量换价,进一步降低价格。
三、关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问题
目前,高值医用耗材实行企业自主定价。我省对高值医用耗材的管理政策是:省药械招采平台阳光挂网,挂网价为最高限价,并联动全国省级招采平台挂网的最低价,同时,鼓励医疗机构在全国最低价的基础上进行二次议价。今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将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试点工作,我省也将对部分用量大、价值高的高值医用耗材实行带量采购,多措并举,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
四、关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问题
按照国家和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规定,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各种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所消耗的一般卫生材料费用已包含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不得另行收费;可向患者另行收费的特殊卫生材料需经审批并列入《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特殊卫生材料库》,其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自主定价。我省2016年印发的《关于公立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受理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6〕36号),对新增项目的受理、项目价格审定及监督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并对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实行动态管理。
在医疗机构对患者提供诊疗过程中,使用何种医用耗材是医生根据患者情况决定的,医疗机构在临床中也存在选择使用价格较高或未列入《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特殊卫生材料
库》中卫生材料的情况。您提出的问题,需相关部门共同发力,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合理使用医用耗材,通过耗材阳光招采降低其价格,减轻患者负担。年初,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已印发了第一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下一步我省将认真抓好落实。
今后,我们将按照鼓励创新和使用适宜技术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逐步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6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李政:15398094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