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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lz.sxzx.gov.cn/sxs_zx/Proposal/ProposalDetailPublish.aspx?id=6626&Guid=2EF3BDD3-3161-4423-8F4A-ED31515B1D45&ow=1 | 作者: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5-09 | 279 次浏览 | 分享到:

提案详细信息

流水号:6626

社会建设类219号

陕西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492号

提案类型*集体提案个人提案联名提案

标题*完善供给侧改革,助力健康陕西发展标题相似度查询

提案者*

龚龙岗

界别

医卫

主题词

提案日期

2020-01-14

附件

希望办理的承办单位(供参考)

办理单位分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

提案内容(包括标题、案据和方案)内容相似度查询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经济层面看,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方向正在从要素驱动为主转向以创新驱动为主;从健康层面看,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理念正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从规划层面看,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从改革层面看,需要更大的勇气与智慧去破解难题,加快实现医疗供给与效应的最大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在适应经济新常态下,决策层在宏观经济政策上的一次重大调整。目前我省有三级医院62个,二级以上520个。医保费用作为医院收入的主体决定着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医保为公共财产的需方,医院为供方,这种关系决定了供方必须适应需方。医保机构通过控制费用迫使医院加强管理降低费用,使得临床医务人员不仅要看好病,而且要控制好人均次费用和药品比例,尽管医保资金逐年增加,但还是跟不上医疗费用上涨速度,医保费用控制与结算方式不合理导致医院的合理收入减少,加之政府对公立医院财政投入不足,导致医院资金紧张,制约医院后续发展。

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沟通,保障医疗服务体系覆盖到位。相关政府部门要规划建立覆盖城乡、层级明确、功能齐全的医疗服务体系,坚持“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刚性规定政府的财政收入配套,在政策制定上要向重病、大病、慢性病和特困群体倾斜。出台医保政策时多方征求医院的意见建议,充分考虑医院对各项指标接受程度,及时跟进修定不合理的规定办法。

2、及时跟进,制定按病种收费标准。按照“有激励、有约束”的原则,推广制定病种收费标准。目前来看,建立按照病种收费的制度,设立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能更好的兼顾医保、医院及病人三方利益。本年度病种收费标准按照上一年本地区该病种费用的平均值来核定,既兼顾了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又体现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同时实行最高限价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又控制好结算费用。

3、平等协商,建立合理的谈判机制。探索政府主持、医院参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行业协会为主的谈判组织,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出台新政策。医保部门要与医疗机构相互沟通,理顺关系,对医保机构进行年度审计,规定医保基金结算率。同时把补充保险、社会互助保险等多种形式的保险作用发挥起来,保基本医疗的同时防大病。与参保人员相互沟通协商,加强完善医保制度,改提升医院医疗服务水平,高标准严要求医保结算,协调好医院和医保的发展平衡点。

4、规范管理,提升内在发展动力。推行负面清单,减低准入门槛,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兴办医疗机构。加强专项基金支持力度,建立政府层面的基层人员培训发展规划,多渠道鼓励和培养医护人员,全面提高要素生产率,保障基层或提供初级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收入和发展。鼓励医师多点执业,并且建立完善成熟的医疗责任强制险,化解医护人员的后顾之忧。逐步实现强制分级诊疗,提升各级医疗服务供给的连续性和衔接性,建立和完善医务人员、科室的考核奖惩体系。严格成本核算和管理,以推进医院管理现代化。总之,深化医疗卫生供给侧改革,最重要的是减少无效供给,科学扩大有效供给,坚持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不断提升我省群众的健康获得感、提高医护人员的尊严感、增强社会公众认同感。

联名人

姓名证号通讯地址界别联系电话

联系人

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答复意见查看省医疗保障局的答复意见2020-05-09

查看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答复意见2020-05-14

复函单位省医疗保障局复函时间2020-05-0903:34

省医疗保障局

分类:A类

签发人:无

陕医保函〔2020〕58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492号提案的复函

龚龙岗代表:

您提出的《完善供给侧改革,助力健康陕西发展》(492号)收悉。现就您建议中提出的“医疗保障相关制度和政策”答复如下:

一、多方征求各方意见制定政策

2019年,省医保局先后出台《关于及时办理企业来电来函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与服务对象沟通座谈的通知》等,全力推动我省在医疗保障领域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透明的政策环境。沟通座谈的主要内容是向服务对象介绍医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居民和职工医保待遇政策、医保目录准入、基金安全及两定机构管理、医药价格及药品耗材招标采购等相关内容,听取服务对象对我省医保工作、政策、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依法依规协调解决服务对象生产生活中遇到的与医疗保障业务相关的困难和问题,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促进服务对象诚信守法。在研究制定有可能对服务对象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医保政策、规范性文件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一般将事先沟通座谈,充分征询相关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制定按病种收费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精神,我省出台了《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7〕85号),要求各市(区)选择不少于100个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目前,各市(区)已按诊断明确、技术成熟、并发症少、疗效确切的原则,参照国家遴选的320个病种,结合各地实际,普遍选择了不少于100个病种开展按病种付费工作。病种付费标准是结合各定点医疗机构近三年的住院平均医疗费用情况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情况来确定,并制定了“结余奖励与超支分担”的结算机制。但从全省情况看,由于按病种付费标准低于按定额付费标准,定点医疗机构对按病种付费执行积极性不高,甚至部分医疗机构为追求经济利益,出现诊断升级或降低服务标准等问题。

继续推行按病种付费,切实提高按病种付费结算量将作为各级医保部门今后的重点改革任务。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市(区)继续完善病种付费政策,科学制定病种付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病种付费范围,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

三、对医保机构进行年度审计

医保基金审计是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医保基金审计是加强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手段,对防范基金风险,保障基金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促进医保制度改革、重大政策落地等起到推进作用。近年来,国家省里对医保基金审计工作越来越重视,审计项目逐年增多,审计范围不断延伸,各级医保部门主动要求审计的愿望逐步增强。2018年11月省医保局挂牌成立后,为摸清医保基金底数,核实收支规模和资产负债,发现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维护基金安全,主动协调审计厅,于2019年7-9月份,对全省医保基金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审计,涉及全省各级医保、财政、人社、卫健、民政等部门。2020年,按照国家审计署统一安排,我省启动了医保基金专项审计工作,省政府召开了审计工作进驻会,对做好医保基金审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局将按要求做好基金审计各项工作。

四、补充提出的问题

(一)医保定额管理。根据国家和我省的医保政策规定,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间的定额结算,是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前三年住院病人人均费用剔除不合理费用等测算出来的,同时定额也随经济发展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我们在与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时,一般采取按弹性定额结算以及按病种、按床位、按项目和DRG等多种医保结算方式,引导医疗机构合理诊疗,控制不合理支出。同时,我们还将定额结算等纳入医保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协议管理。

(二)向医疗机构划拨资金滞后问题。经过对西安市近两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运行情况的调查,主要是前期调整大病保险政策并提高贫困人口待遇水平后,出现了政策性透支,造成拨付滞后。针对此问题,我们前期已会同财政部门对2019年大病保险合同中约定权责和透支底数进行了调整:一是提高了筹资标准,由2018年的55元/人提高到了70元/人;二是提高了贫困人口报销起付线,由3000元提高到了5000元;三是基本医保起付线不再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同时,已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分批下拨。近期,保险公司正在向各医疗机构转帐。截至目前,2018年度资金已划拨完毕,2019年资金将于近期拨付完成。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和完善透支风险共担机制,达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确保大病保险资金平稳运行,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度调研方案。同时,加大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足额、及时向医疗机构拨付资金。

今后,我们将不断完善与社会各界沟通座谈制度,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医保工作,尤其是注重在重大政策制定中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对话沟通与协商。进一步加快支付方式改革力度,不断推进DRG试点工作早出成效。积极探索建立医保基金审计和医保机构内审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基金使用安全有效。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随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21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李政:15398094870

复函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函时间2020-05-1402:51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分类:A类

签发人:无

陕卫函〔2020〕226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492号提案的复函

龚龙岗委员:

您提出的《完善供给侧改革,助力健康陕西发展》(第492号)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由我委和省医疗保障局分别答复。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规范管理,提升内在发展动力”建议答复如下:

我委按照实施“健康陕西”战略和深化医改要求,积极推进供给侧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社会办医发展,切实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优化政策环境,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

我省高度重视社会办医发展,不断优化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助力深化医改。一是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健康陕西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优化医疗服务体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发展社会办医,推动公立和民办医疗服务错位发展,在符合区域床位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社会办医数量与单体规模由举办主体自主确定。落实社会办医与公立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医师多点执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政策。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统一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建立负面清单、不良行为积分管理和退出机制。支持发展中外合作、合资举办国际化医院。支持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到2030年,全省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分别达28%和25%以上。二是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委《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9〕42号)精神,代拟了我省《实施意见》,从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简化审批服务、完善医疗保险支持政策等6个方面入手提出25项政策措施,明确了各职能部门责任,进一步促进我省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三是支持重点专科建设。2019年,印发《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中央补助)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遴选10家功能定位准确、专业特色突出等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院各1个临床专业科室,作为2019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补助对象,支持专科建设,通过加强人才培养、增加设备配备、完善内部管理等,提高社会办医院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及水平。

二、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一是印发《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陕西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全面加强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实施儿科、全科、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和新加坡护理专能培训项目。二是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为基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人才支撑。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26号),提出到2020年,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鼓励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医学院、陕西中医药大学等有条件的高校成立全科医学教研室、全科医学系或全科医学院,继续组织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依托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2018年起,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数量不低于当年总计划的20%,并逐年增加。三是大力支持民营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各地将非公立医疗机构所需专业人才纳入当地人才引进总体规划,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引进各类人才的同等优惠政策。在开展继续教育、全科医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新技术技能培训等方面,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

三、鼓励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流动。

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印发了《陕西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陕卫医发〔2015〕268号),要求各地转变观念,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要求多点执业医师应与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签订劳务协议,约定执业期限、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医疗责任、薪酬、相关保险等,并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加强对医师多点执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连续性。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有力地配合了我省医改各项工作,支持了分级诊疗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边远地区和有需求的医疗机构有序流动的新局面。

四、推进分级诊疗,实现医疗服务均等化。

2015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了《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委直委管医院分级诊疗工作的意见》,建立以城市医院医院医疗联合体加全科医疗为核心的分级诊疗组织体系,要求2015年,委直委管医院至少与省内2家以上二级医院、5家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医疗联合体加全科医疗组织,选派医生进驻基层医疗单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实现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就诊;2016年全面实施“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我省分级诊疗工作有序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健康陕西2030”规划纲要》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实施分级诊疗,大力发展社会办医,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联系电话

刘琳:18091295696

陕医保函〔2020〕58号(第492号--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