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详细信息
流水号:7027
社会建设类281号
陕西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799号
提案类型*集体提案个人提案联名提案
标题*关于实行统一的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标题相似度查询
提案者*
江榕
界别
特邀
主题词
提案日期
2020-01-17
附件
希望办理的承办单位(供参考)
办理单位分办省医疗保障局
提案内容(包括标题、案据和方案)内容相似度查询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不断深化医疗保障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了覆盖全省所有县区的医疗保障管理机构,实行了统一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市级统筹,为全省广大患者看病就医提供了基本医疗保障。但是,从全省现状看,仍然存在待遇保障不统一、省内异地就医及时结算不能全覆盖、区域医保基金亏空严重、大病保险承办形式不一致、控费能力较差、经办网络平台不统一、智能监控能力差等问题,严重影响医保待遇的公平性和持续性。随着医疗保障机构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全省所有县区的医疗保障管理机构已经建立,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这为提升统筹层次奠定了组织基础。国家层面、省级层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医保待遇政策和要求,客观上实现了制度政策的顶层设计,也为提高医保统筹层次奠定了制度保障。异地就医范围的不断扩大,结算标准和一张网络的统一也成为提升统筹层次的现实要求。为了进步一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增强基金的供济能力、方便广大患者就医结算、确保基金平稳持续运转。特建议:实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二是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六统一”。即:统一筹资标准、统一保障待遇、统一报销目录、统一信息管理、统一定点机构、统一基金监管;三是实现省内就医购药费用及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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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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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查看省医疗保障局的答复意见2020-05-09
复函单位省医疗保障局复函时间2020-05-0903:39
省医疗保障局
分类:A类
签发人:无
陕医保函〔2020〕57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799号提案的复函
江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行统一的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第79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常务副省长的精心指导下,在省级各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在各市、县(区)共同努力下,省医保局党组强力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制度整合工作,于2019年年底全面完成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工作,实现了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制度“六统一”,统筹层次提高到市级。2020年1月1日起,启动了全省统一运行的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地级统筹。鼓励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共担、统筹调剂、预算考核的思路,推进省级统筹。由于我省2019年底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提升为市级统筹。为进一步完善做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在做实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各项制度政策运行平衡、取得一定经验、具备推进省级统筹的条件后,适时考虑谋划省级统筹。2019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狠抓制度“六统一”落地,做实市级统筹
一是十二个市级统筹地区均出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管理办法”,制度覆盖辖区所有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实现了制度覆盖范围的统一。二是与省税务、财政部门联合发文,明确2020年度城乡居民个人参保缴费250元的标准,实现了筹资政策的统一。三是印发指导意见,指导各统筹地区按照统一的门诊、慢病、住院报销标准设计和运行,实现了待遇保障统一。四是全省统一使用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医保药品目录(2019版)”,各统筹地区不得增减,实现了医保目录统一。五是定点医疗机构采用原城、乡定点医疗机构资质互认的办法过渡,实现定点管理的统一。六是与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市级统一设立一个城乡居民基金账户,归集资金统一到市级,实现基金统一管理。通过市级统一一个方案、统一一个账户管理基金,做实市级统筹。
二、不断规范细化政策标准措施,推动制度完善
一是针对常见病慢性病医保待遇问题,联合省财政、卫健委、药监局印发通知,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细化并明确部门任务,合力推进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政策完善。二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出台倾斜性医保政策,加大资金拨付力度,确保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全覆盖,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三是结合我省应对疫情防控实际,延长城乡居民2020年度缴费时间,不断提高参保率。四是针对脱贫攻坚任务要求,采用“清零行动”“拉网式检查活动”“数据比对治理”“优化服务流程”等措施,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边缘户”应保尽保。
三、加大基础性工作建设力度,确保制度运行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各统筹地区在制定完善配套管理办法的同时,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实时监控制度运行情况,采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利用报纸、电视、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让参保群众多渠道、短时间了解掌握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的相关政策、就诊流程、补助办法,使新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入眼、入耳、入心,不断提高广大参保群众对新政策的知晓度、认可度和满意度。二是加快经办信息化网络建设。目前全省城乡医保管理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已全部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在同一个网络中实现统一结算。原民政系统中的医疗救助也成功迁移到省政府信息中心,并与城乡居民医保系统联通,满足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省医保局已按照国家局信息平台建设整体规划和要求,形成全省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整体方案和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可研报告,报省发展改革委立项后进入实施阶段。
四、规范扩大异地就医及时结算,方便参保群众
我省2018年出台政策,开通了部分异地就医定点药店。2019年开通了部分定点医疗机构的异地门诊医疗费用结算,宝鸡、咸阳等7市(区)参保人员35788人,个人账户支付567.16万元,比2018年结算人次增加了9.22%,结算费用增加了30.87%。截至2020年3月31日,西安、杨凌、汉中共开通异地购药药店70家,异地门诊购药医院137家。今年我们将门诊及时结算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积极推进。
您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将在实现医保省级统筹的省份调研学习,提前谋划,做到边推进市级统筹,边探索省级统筹,大力推进我省医保制度改革,发挥基金最大效益,维护群众日益增长的医保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随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21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李政:15398094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