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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ducha.shaanxi.gov.cn/suggest/websit/htmlfiles/jycont/20088.htm | 作者: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9-07-26 | 359 次浏览 | 分享到: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07号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

题目:关于合并职工生育、工伤、失业三大险种提高社保资金使用率的建议

领衔代表:武军强代表团:汉中

附议代表信息

代表姓名代表团代表姓名代表团

刘晓春汉中周敏汉中

张为国汉中李峰汉中

李雪松汉中杨玉霞汉中

邹晓晓汉中陈岳明汉中

关于合并职工生育、工伤、失业三大险种提高社保资金使用率的建议

目前,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实行的是分类缴费,缴费比例、报销标准各不相同。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两个极端的情况:一是部分险种使用金额远低于缴费金额,资金利用率严重不足;二是部分险种使用金额大大超出缴费金额,资金支取严重超标。以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为例:2016-2017年度,该公司共计缴纳生育保险费98.07万元,报销金额合计215.86万元,生育保险资金使用严重超标;共计缴纳工伤保险费471.12万元,报销金额合计267.72万元,工伤保险资金使用不足;共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56.72万元,由于没有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人员,失业保险资金未使用过。

建议:将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个险种合并缴费、使用,这样一来,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企业职工的缴费金额,减少职工税费负担;另一方面,三个保险互为补充,在保障资金平衡的同时,可以提高社保资金使用率。

陕西省人民政府交办意见

主办单位: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协办单位:

交办日期:2019-07-26

复函时限:2020-01-22

承办单位复函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复函(网上复函日期:2019-08-27)

类别:B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签发人:邢可利

陕医保函〔2019〕78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07号

建议的复函

武军强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并职工生育、工伤、失业三大险种提高社保资金使用率的建议》(第5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职工生育保险的有关情况

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组建了陕西省医疗保障局,按职能划分主要负责陕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相关工作。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仍由人社部门负责管理。近年来,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做到可持续、回应社会解民忧,敢于担当推改革,较好地保障全省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障的需求,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健康陕西建设,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协同推进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面,我们充分利用医保的推进机制和管理系统,逐步确立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统一参保、统一缴费、统一管理,多数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归属医保经办管理和经办,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参保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和合并症产生的合理费用纳入职工医保报销范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二、关于合并职工生育保险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问题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是国家医保局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去年12月24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试点的报告,同意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并专门修订了《社会保险法》。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要求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我们将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加强工作调查研究,出台合并实施工作方案,整合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同时,我们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研判当前和今后人口形势对生育保险支出的影响,及时调整完善政策,确保制度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对于您提出合并社保资金使用率的建议,下一步,我们积极与国家医疗保障局进行沟通,争取从顶层制度设计上,法律法规等方面得到工作支持。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22日

(联系人:杨震宇,电话:029—63915137)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复函(网上复函日期:2019-08-15)

类别:C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人:张光进

陕人社函〔2019〕284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07号

建议的复函

武军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并职工生育、工伤、失业三大险种提高社保资金使用率的建议》(第5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

2019年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意见,要求2019年底前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规定,生育保险业务划归国家医疗保障局主管。

二、失业、工伤保险功能定位不同

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设立的保险。近年来,随着失业保险的发展,其功能作用发展成为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位一体。尤其是稳岗补贴政策实施以来,为参保企业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以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为例:2016—2018年度,该公司共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56.72万元,享受稳岗补贴221.81万元。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者遗属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其待遇支付则呈现出突发性和长期性等特征。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与统筹层次密切相关,在以单位管理为主的情况下,就会出现提案中所说的情况,有些单位资金利用率严重不足,而有些单位资金却收不抵支;在市级统筹模式下,同一区域内基金能够有效配置,使用效率得到提高;在省级统筹模式下,基金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调剂功能不断增强,抵御工伤风险的能力显著提升。为不断提升工伤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三、社会保障制度顶层设计决定

合并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属于国家顶层设计,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无此权限。

再次感谢你们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会将你们的建议及时上报人社部,为国家制定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参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5月24日

(联系人:张海燕,联系电话:029-6391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