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34号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
题目:全省医保卡应该实行一卡通建议
领衔代表:于凤玲代表团:西安
全省医保卡应该实行一卡通建议
为老百姓办理医保卡的目的就是全民方便购买药品、看病,在这个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情况下,我省依旧执行老标准,例如医保卡不能在本省内购药、看病;咸阳的医保卡不能在西安购药,全省十个市不能通用,为了方便老百姓购药、看病,为了更好的提高服务质量,为了更好的改善老百姓购药难、看病难的问题,尽快为我省在实施一卡通,走在全国前沿;同时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例如到医院看病还必须在指定的医院才能报销,非指定医院不给报销,造成老百姓找不到好医院就诊,同时也会因医院医术水平不高,延误病情,造成生命安全隐患;农民工进城打工,户口在农村,生病还必须要回到户口所在地看病才能报销,否则在非户籍所在地看病不能报销;医院就是为人民治病救命的地方,为什么还要分为三六九等,这样对老百姓太不公平了。
建议:
应该实行全省联网通用一卡通医保卡,不论在那个药店都可以刷卡购药;同时在哪个医院都能看病,看完病也可以到自己的出生地报销;例如渭南市农民来西安看病,也是可以报销,首先就解决了老百姓看病难、报销难的问题。建议省卫生部门尽快出台一个方便群众的解决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交办意见
主办单位: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协办单位:
交办日期:2020-01-22
复函时限:2020-09-20
承办单位复函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复函(网上复函日期:2020-05-09)
类别:B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签发人:邢可利
陕医保函〔2020〕52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4号
建议的复函
于凤玲代表:
您提出的《全省医保卡应该实行一卡通的建议》(第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行医药机构定点管理问题
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管理。1998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中医院)和定点药店管理。2019年,我省城乡居民医保开始整合,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统一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机构实行定点管理”,要求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定点管理。实行医药机构定点管理,既是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维护参保人基本权益,也是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的根本管理措施和主要抓手。目前,我省绝大多数医药机构已纳入医保定点,基本满足了老百姓对就医购药的需求。
二、关于异地就医住院报销问题
我省已全面实现了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主要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人群已覆盖包括农民工、双创人员在内的所有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异地安置等人员,实现每个县区至少一家医院可联网异地就医结算。截至2019年底,468家医疗机构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和省内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老百姓异地就医只需在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就可在就医地医院出院时实行实时结算,无需再拿回参保地报销。
三、关于异地就医门诊和购药一卡通问题
在我省所有统筹地区同步实现省内各市职工医保双向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方便广大参保人员门诊和药店购药,我们积极开展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医保卡门诊和购药一卡通支付工作。2018年9月,我省异地就医平台新增了异地普通门诊和异地药店购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负担费用的业务。截至目前,宝鸡、咸阳、延安、汉中、安康、商洛、杨凌、韩城等市对医保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后,开通个人账户异地使用业务。已办理备案手续的省内异地患者,可在西安市120家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使用个人账户支付费用,西安、杨凌19家异地定点药店购药,解决了部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常住异地就医人员异地门诊、购药不方便的问题。2019年全省省内异地就医门诊结算52424笔,结算金额1086.5万元;药店结算88224笔,结算金额1561.8万元。部分统筹区还未放开医保基金个人账户使用,我们已与当地医保局进行沟通,要求加快系统升级改造,2020年内争取全面开通职工医保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业务。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部署,进一步明确异地就医门诊、购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继续扩大异地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完善异地就医平台,方便群众异地购药和就医,推进陕西医保事业建设迈向新台阶。
最后,十分感谢对我们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