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23号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
题目:加快医保政策跟进助力康复医学发展
领衔代表:刘青光代表团:宝鸡
加快医保政策跟进助力康复医学发展
正文见附件
33建议--刘青光.pdf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交办意见
主办单位: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协办单位:
交办日期:2020-01-22
复函时限:2020-09-20
承办单位复函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复函(网上复函日期:2020-05-09)
类别:B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签发人:邢可利
陕医保函〔2020〕45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3号
建议的复函
刘青光代表:
您提出的《加快医保政策跟进助力康复医学发展的建议》(第52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问题
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规定,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价格政策,省级医疗服务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基本医疗服务的指导价格。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临床使用,满足患者需求,我省于2016年下发了《关于公立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受理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6〕36号),对新增项目的受理、项目价格审定及监督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并对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医疗机构运行及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费用变化情况,每年新增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您提到的部分诊疗项目收费价格偏低的问题,我省在2017年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时已上调了有关项目价格。目前,我省康复项目价格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卫生健康部门认真研究康复治疗收费政策,结合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动态调整,对通过技术准入应用于临床的新技术及时制定项目价格,完善项目内涵,满足临床需要;对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康复医疗项目价格,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适时调整价格,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鼓励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技术服务获得合理补偿,推动康复医疗产业健康发展。
二、关于住院康复治疗项目报销问题
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康复需求,按照国家要求,我省于2010年和2016年下发了《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陕卫合发〔2010〕532号)、《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16号),将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大大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同时明确,对限定支付范围的20项新增医疗康复项目,各统筹地区可根据当地基金承受能力,组织专家论证,进行适当调整。
对您提出的“住院期间康复类的治疗项目医保报销不能超过四项”的问题,经与西安市医保局沟通,将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和医院需求,拟将原来的“物理治疗与康复”、“中医及民族医诊类”等不超过四项治疗调整为八项治疗,用于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核管理。下一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将指导有条件的市逐步放开康复类治疗项目限定范围,努力保障参保人的康复医疗需求。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21日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函(网上复函日期:2020-04-07)
类别:A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签发人:刘宝琴
陕卫函〔2020〕95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3号
建议的复函
刘青光代表:
您在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提出的《加快医保政策跟进助力康复医学发展》的建议(第523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康复医学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您的问题由我委和省医疗保障局办理。现将涉及省卫健委康复医学发展部分答复如下:
一、加强康复医疗机构建设,积极开展康复专业防治。
近年来我省的康复医疗机构整体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我委以《陕西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为统领,坚持政府主导,积极鼓励全社会大力发展康复医疗机构,鼓励二级医院或企业医院转为康复医院或将二级医院部分床位转为康复床位,加挂康复医院牌子。鼓励三级医院康复科与康复医院建立多种形式的指导协作关系。发挥三级医院优势、技术下沉基层,推进医联体建设,通过双向转诊、医师会诊及查房指导,治疗师前伸等合作模式,构建患者全程康复管理的康复平台。开展早期康复治疗,提高整体治疗效果,为患者转入专业康复机构或回归社区、家庭做好准备。比如宝鸡市中心医院与千阳县人民医院联合开展了“康复直通车千阳站”。西安交大二附院康复科与15个地市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的康复科建立了建立康复专科医联体;唐都医院与周至联合医院、渭南杜桥医院等多家医院建立康复医联体;同时充分利用和发挥中医传统康复治疗技术特色和优势,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大力推行实用传统康复治疗技术,改善治疗效果。
二、加强基层医疗康复保障工作,为患者提供家门口康复服务。
2018年我省70余万人建立了康复档案,37.2万名有康复需求的慢病患者和残疾人享受到家庭医生提供的基本康复服务。我委将“建立健康档案和提供康复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配合残联开展残疾筛查、功能评定,准确掌握辖区内各类残疾人的医疗和康复需求情况。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家庭康复病床,在社区举办知识讲座,传授预防残疾和康复训练知识。
三、积极开展疾病预防和康复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康复的重视。
加强出生缺陷残疾预防工作,将免费孕前优生检查纳入基本卫生公共服务项目,对适龄青年进行传染性疾病、感染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检查和咨询,并给予婚育指导意见。我省孕前优生检查率达到80%以上,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康复医学会和质控中心资源优势,在“世界物理治疗日”“残疾人预防日”“卒中日”等各纪念日,常态组织义诊宣传活动,并积极开展“康复志愿者下社区”活动以及以“医患手牵手,健康心连心”为主题的慢性病防治科普知识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对康复医疗重要性的重视程度,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康复、支持康复的良好氛围。
您提的问题主要是关于医保支付政策的问题:部分诊疗项目收费价格偏低、部分诊疗项目内涵描述不明确、新技术新设备无收费标准、住院期医保报销治疗项目少,不能超过四项等,并建议进行康复医保政策调研。根据您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委加强与省医保局、省物价局等部门联动,积极推进、共同开展调研和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积极推进调整康复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政策。
今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省康复医学发展,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共同为推进健康陕西建设而贡献力量。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