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664号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
题目:关于建立健全预防因病返贫机制的建议
领衔代表:鲁琼代表团:汉中
附议代表信息
代表姓名代表团代表姓名代表团
全秀玲汉中刘晓春汉中
康学军汉中彭光琴汉中
李侠汉中李雪松汉中
王天雄汉中王小琴汉中
邹晓晓汉中郭静汉中
释续学汉中颜凤清汉中
关于建立健全预防因病返贫机制的建议
正文见附件
关于建立健全预防因病返贫机制的建议.pdf
陕西省人民政府交办意见
主办单位: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协办单位:
交办日期:2020-03-12
复函时限:2020-09-20
承办单位复函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复函(网上复函日期:2020-06-01)
类别:A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签发人:文引学
陕扶办函〔2020〕79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64号
建议的复函
鲁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预防因病返贫机制的建议》(第6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结合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提出的建立健全预防因病返贫机制的建议,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省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因病致贫返贫是农村贫困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居于各种致贫原因的第一位。按照中央要求,省委、省政府将健康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等文件,建立了保障因病致贫人口精准脱贫的健康扶贫政策体系,形成了健康扶贫一手抓精准施治减存量、一手抓疾病预防控增量的“两手抓”工作机制,努力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在精准施治减存量方面,一是完善医疗保障倾斜政策。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给予一定补贴,确保贫困人口100%参保。为贫困人口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落实“一降两提两免一取消”的医保倾斜政策(即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一半,各级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门诊慢性病封顶线提高20%,免除乡村两级门诊一般诊疗费、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免押金,取消大病保险报销最高限额),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住院报销“一张单据”结算。二是实施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管理、重病兜底保障“三个一批”行动。对患食管癌等25种大病的贫困人口实施大病专项救治,确定救治医院、临床路径、单病种付费标准和报销比例,加强质量管理,实行应治尽治。对患高血压等慢性病的贫困人口实施签约服务管理,组织医师团队与贫困人口签订协议,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开展定期随访、发放健康处方。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障制度等政策,最大程度减轻贫困重病患者的医疗负担。发挥慈善医疗救助作用,为重病贫困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三是开展医疗卫生帮扶。组织省内外110所三级医院对104个贫困县县级医院开展对口帮扶,帮助新建临床专科,指导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培训人员,开展远程会诊。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组织医务人员与贫困人口结对帮扶,精准落实医疗服务措施。
在抓疾病预防控增量方面,主要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一是深化健康知识普及和健康促进工作。办好《百姓健康》系列栏目,开设健康扶贫微信公众号,编写发放《健康村庄》《中小学生健康膳食指引》《居民保健手册》等健康知识宣传读本,通过印发报纸杂志、制作播放电视节目、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进行健康宣传教育。二是加强传染病和地方病综合防控。对全省发病率前十位的传染病,实行专病专防,每个病种成立专家组,提前预警研判,制定预案,加强源头管控。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病防治的重要批示,对大骨节病开展“地毯式”摸底调查,建立地方病患者档案,制定专项救治行动方案,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将大骨节病患者救助纳入医保范围,实行慢病签约管理。三是实施公卫和妇幼保健项目。支持贫困县建成县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在贫困县实施孕产妇系统保健基本服务项目,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等项目覆盖到所有贫困县。实施“母亲健康工程”,开展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四是深化爱国卫生和全民健身行动。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全面推进农村改厕,力争到2020年以县为单位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全面落实《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现乡镇、行政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五是加快推进健康陕西建设。结合落实健康陕西建设2030规划纲要,以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为载体,将健康扶贫、健康陕西建设与乡镇振兴战略有机结合,发挥其在疾病预防中的重要作用,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为巩固健康扶贫工作成果,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协调卫健、医保部门,进一步完善健康扶贫“两手抓”的工作机制,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预防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一是持续推进健康扶贫“两手抓”,做实做细医保扶贫、大病救治、慢病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促进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健康扶贫“两手抓”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的要求,实施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推进县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将中央支持的建设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在贫困县建设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中医馆、省级农村中医特色专科,为中心卫生院增配医疗设备,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继续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支持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确保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加快建立以县区综合医院为中心、覆盖辖区所有基层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综合服务能力。三是持续加大医保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加大对贫困人口医保支持力度,继续落实拿出新增一定额度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鼓励市县通过财政投入或动员社会力量募集等方式筹措资金建立重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解决重大病家庭特殊困难。四是积极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继续实施医院对口帮扶,落实对口帮扶责任,在专业科室建设、医疗新技术、人才培养培训等方面持续用力,确保贫困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有合格医生。推进远程医疗和互联网+健康扶贫试点,依托省重点医院建设远程医疗云中心,与所有贫困县互联互通,并通过云中心向镇村延伸。开展公共卫生移动服务车项目,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公卫服务。五是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工作。积极推进中国扶贫志愿促进会、中国扶贫基金会等社会公益组织支持的白内障复明“光明扶贫”工程、强直性脊柱炎健康扶贫工程项目、顶梁柱健康扶贫公益保险项目等,支持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实施针对困难群体的健康扶贫项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复函(网上复函日期:2020-05-09)
类别:A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签发人:邢可利
陕医保函〔2020〕68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64号
建议的复函
鲁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预防因病返贫机制的建议》(第6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医保局成立以来,始终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作为医保扶贫的硬任务和底线指标,切实履行医疗保障扶贫主体责任,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扎实推动医保扶贫工作。
一、全面摸清底数,明确扶贫对象
省医疗保障局加强与省扶贫办的沟通对接,通过省扶贫办管理系统,摸清全省各市县医保扶贫对象的类型和底数。严格按照省扶贫办系统中的贫困人口登记信息,由各市县在基本医保信息系统中进行重新核查,明确标注,将不同类型人群与其医保扶贫政策标准对应,做到底子清楚,政策精准,确保政策人群全覆盖。我们将各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边缘户”数据与省税务局城乡居民实际参保缴费信息数据进行“两上两下”两次核查比对,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边缘户”全部参保。
二、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一)开展参保任务清零行动
通过加强宣传动员、精准识别、动态监测、开通贫困人口参保绿色通道、即时参保即时享受待遇,落实好参保资助政策等措施,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般农户中的“边缘户”未参保清零。抓紧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补贴,确保各级财政补贴资金落实到位。
(二)开展拉网式排查
医保、税务部门联合组建工作组,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干部、驻村工作队等的工作优势,迅速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四个不漏”(即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对于未缴费人员,细致做好宣传,督促参保缴费。
(三)优化办事流程
鼓励线上缴费、采取“不见面办”、“及时办”、“便民办”,实现“放心办”,积极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提供便捷有效服务。
(四)认真开展缴费与参保数据治理工作
税务、医保部门加强缴费和参保数据比对,联合开展数据治理,确保数据统一、真实、完整,传递及时,防止出现数据传输错误或延迟影响群众待遇享受。
三、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一)基本医保方面
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形成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统一”和市级统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各市全面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实施方案,实现基金市级统管,做实市级统筹。
(二)大病保险方面
我们联合省财政厅省保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设的通知》(陕医保发〔2019〕14号),有效衔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全面实现大病保险市级统筹。一是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2019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从年度财政补助增资中拿出一半(15元),补充到大病保险筹资中,人均不低于55元。二是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力度,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设定在1万元,报销比例从50%调整到60%,封顶线设置在30万元。三是科学合理设置贫困人口倾斜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设定在5000元(比普通参保群众低50%),报销比例提高到65%(比普通参保群众高5个百分点),并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封顶线。四是进一步规范完善报销程序和招标合同管理,整合并统一实施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三)医疗救助方面
执行原医疗救助政策标准,年度救助限额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四)参保资金资助方面
严格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政策,会同省财政厅将每人45元定额补贴及时拨付到位,市县财政补贴标准由市县自行确定。
四、全面提升医保服务水平
坚持服务为民,增强服务的便利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办理、一单制结算”。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局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持续优化各项医保服务管理工作,着眼于解决医疗保障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一矛盾,继续深入开展医保精准扶贫,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为百姓提供满意的医保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的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26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复函(网上复函日期:2020-05-06)
类别:B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签发人:舒晓鸿
陕银保监函〔2020〕8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64号
建议的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预防因病返贫机制的建议》(第6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助力脱贫攻坚战的关心与支持。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仍然是精准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基本医保参保群众无需另外缴费,自然成为大病保险的受益群体。大病保险是基本医保制度的拓展和延伸,为缓解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5年底,陕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即覆盖全省3100多万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群众,10家地市分别由人保财险、中国人寿、人保健康3家国有大型保险公司承办。2016年下半年开始,大病保险实施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倾斜政策,各地市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下调了50%,汉中等地还将贫困人口报销比例提高了5%。2019年全省大病保险累计赔付支出15.4亿元,赔付人次44.04万人次,其中,贫困人口赔付3.07亿元,赔付人次10.38万人次。汉中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人保财险公司承办,2019年累计赔付支出1.19亿元,赔付人次2.8万人次,其中,贫困人口赔付2342万元,赔付人次8853人次;勉县大病保险累计赔付支出1299万元,赔付人次3104人次,其中,贫困人口赔付207万元,赔付人次809人次。几年来,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工作总体运行良好,特别是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的倾斜政策,赢得了社会各方、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充分认可。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将从以下方面加以落实:一是推动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落实好大病保险贫困人口倾斜政策,推动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稳步提高、参保群众保障程度进一步提升。二是积极推动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民政医疗救助等服务的互动衔接,进一步发挥保障合力、放大保障效应。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函(网上复函日期:2020-04-30)
类别:A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签发人:刘宝琴
陕卫函〔2020〕186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64号
建议的复函
鲁琼、全秀玲等十三位代表: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省医疗卫生特别是健康扶贫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预防因病返贫机制的建议》(第6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将健康扶贫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最大的民生工程,坚持一手抓精准施治减存量,一手抓疾病预防控增量的工作思路和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标准,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实施疾病分类救治、构建医疗卫生帮扶体系、开展疾病防控专项行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健康扶贫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效,基本实现了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的目标。
健康扶贫是脱贫攻坚硬骨头的主攻方向,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健康扶贫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目前全省剩余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都是条件较差、病情较重、贫困程度较深的群众,越到后面攻坚难度将会越大,一些已脱贫的还有返贫风险,且基层医疗设施差、人才匮乏、服务能力弱等短板弱项,攻坚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决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攻坚,巩固脱贫成果,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确保贫困群众如期脱贫。
一、下大力巩固提升县镇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县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项目全部纳入中央投资支持范围,省上向贫困地区予以倾斜。落实市县投入和建设主体责任,对照我省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持续改善提升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施条件,补足配齐设施设备,年内全面完成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任务,加大全省2116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贫困群众享有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加大基层人才培养培训力度。一是加强与教育、人社等部门协调配合,深化医教协同,坚持远近结合,分层分级培训医学人才,西北大学、西安交大医学院等医学高校,扩大在陕招生规模,培养更多的临床医学人才;陕西中医药大学、延安大学、西安医学院等高等医学院校,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各市的职业技术学校,做好乡村医生培养。二是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录医学类毕业生计划项目,制定基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加快贫困地区医学类毕业生及高层次人才招聘引进步伐。三是依托各级医院,抓好现有医疗卫生人员的在职教育,强化技能培训,通过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提高基层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坚持把城市医院医务人员晋升副高、县级医院晋升主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服务一年的规定作为刚性要求,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三、强化医疗卫生帮扶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带动作用,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业务管理和指导责任,推动有效解决村医待遇问题,进一步稳定农村卫生网底。强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做好苏陕扶贫协作医疗对口支援,帮助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四、大力防控健康危险因素。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妇女“两癌”筛查、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落实、落细。实施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策略,做好大骨节病等地方病综合防控和专项救治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扎实推进贫困地区健康和健康促进工作,教育引导贫困人口树立健康理念,提高健康素养水平,推动实现健康扶贫关口前移。
五、建立防止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结合当前开展的健康扶贫“三排查三清零”及各级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动态识别,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和救治范围。依托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建立因病致贫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和精准帮扶机制,配合医保、民政等部门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覆盖范围。同时,与有关部门协同积极推进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县域综合医改、健康陕西建设的有机衔接,融合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