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第875号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
案由:积极推进并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
提交日期:2021-02-09提案来源:本人撰写
是否调研:是界别:医药卫生界
提案类别:大类:社会建设领域子类:社会建设领域
建议承办单位
(供参考):
提案者:董志伟回复联系人:
积极推进并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
互联网”医疗服务,代表了医疗行业新的发展方向。加快互联网诊疗建设有利于解决中国医疗资源不平衡和人们日益增加的健康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是国家卫健委积极引导和支持的医疗发展模式。通过规范化操作和体系制度建设,保证互联网诊疗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即可破解医改统筹难题,又能弥补医院服务资源的不足,带动医疗服务模式的升级。2020年防疫期间,许多医院和互联网健康平台纷纷推出在线诊疗服务。通过调研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资源共享无法实现。
这是制约互联网诊疗发展的硬件软肋。患者检验检查结果不能共享,医院孤岛现象相当严重。这严重阻碍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相互转诊,居民电子病历数据库、区域信息平台等均无法建立。不仅各医疗机构使用的信息系统不同,标准化水平低,相互之间难以实现连接,即使互联互通,也难以实现信息共享。
2、规范标准参差不齐,监督体系尚未建立。
这限制和影响了互联网诊疗服务范围扩大和服务能力提升。当前互联网诊疗准入门槛、从业规范、监督管理等相关标准并没有建立,“机器人问诊”走过场,违规平台不备身份证验证的功能,无法确保进行实名制问诊。开处方时不进行身份证信息验证,只需输入几个店员的身份信息或随意编造身份信息就可以获取处方。
3、执业药师/药师分布不均,处方审核流于形式。
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的通知》落实过程中发现我省执业药师/药师的数量远不够配备标准,导致药品零售行业“挂证”乱象迭出,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经审核销售、处方用药不规范不适宜、零售药店套保骗保等违规经营使用行为屡禁不止,执业药师发挥“指导合理用药和审核处方”作用不明显。
为此,建议:
1、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统筹规划。将互联网诊疗纳入医改之中,统筹考虑、协调推进,切实发挥互联网技术在推动医药体制改革方面的作用。探索试行电子处方和网上销售处方药,切实有效推进“医药分家”。试点推广互联网在对居民就诊中的导诊作用,让患者放心到基层就诊。
2、严格准入门槛,明确行业规范。要严格准入门槛,明确诊疗规范和范围。制定出台互联网企业与实体医院合作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双方的权责,既有效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又能有效保障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要探索允许通过互联网开展慢性病、常见病等的医疗诊疗活动,推动互联网诊疗进入医疗服务核心领域。
3、打通数据孤岛,推进共建共享。要统一信息平台标准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企业技术,以行政部门管控为主,推进信息互联互通,既推进各级医疗机构之间互联互通,又推进卫生、医保等部门的互联互通,为推进三医联动提供数据支撑。医保经办机构接入信息平台,从而加强医保支付监管,实现网上即时结算。同时推进民政、公安等部门与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共享共通。
4、强化法律监管,维护患者权益。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清晰界定健康咨询与医疗诊治的区别。明确医疗机构、患者、互联网企业等相互之间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要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要避免游医在网上从事医疗欺诈行为,避免不法企业借助诊疗平台谋取私利。加强信息安全监管,避免诊疗记录、病理资料等信息泄露,维护好患者隐私权。
5、强化处方审核,体现药学服务价值。积极推行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工作是积极探索智慧监管模式,有效解决目前执业药师供需矛盾的重要手段,在开展互联网诊疗或远程医疗服务过程中,规范电子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采取电子签名或信息系统留痕的方式,确保信息可追溯。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陕西省人民政府交办意见
主办单位: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协办单位:
交办日期:2021-01-27
复函时限:2021-06-27
承办单位复函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函(网上复函日期:2021-10-28)
类别:A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签发人:刘宝琴
陕卫函〔2021〕313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875号
提案的复函
董志伟代表:
您提出的《积极推进并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建议》(第875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各地不断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创新发展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制度等医疗服务工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建设、预约诊疗,在应对疫情、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等改善医疗服务成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和改善医疗服务,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互联网医疗管理工作的文件。包括《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开展新冠肺炎重症危重症患者国家级远程会诊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线上服务进一步加强湖北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推动互联网技术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坚守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底线。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拓展了互联网诊疗的服务模式,但也暴露出基础设施薄弱,规范标准不齐等相关问题。
结合您提出的五项建议,对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职责,我们将及时吸收、采纳,并紧密结合今年我省的卫生健康工作重点,积极实践,抓好落实。
关于您提出的第一点和第二点建议:我委将互联网诊疗纳入综合医改的范畴之中,切实发挥“互联网+医疗健康”对综合医改的推动作用。我委制定印发了《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属地管理,落实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证机关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流程,强化相关管理制度、数据安全措施、工作投入保障,推动互联网诊疗进入医疗服务核心领域,探索在电子处方、医药分家等领域的实践。
关于您提出的第三点、第四点和第五点建议:我委将积极推动医疗机构之间互联互通,引入多元化的力量,加大信息互通的数量和质量,并积极配合医保、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做好信息互联互通。同时,我委将加强对医疗机构互联网诊疗活动管理,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服务流程,保证互联网诊疗活动全程留痕、可追溯,并向监管部门开放数据接口。按照法律法规明确互联网诊疗过程中的职责和权力,加强隐私监管。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县级及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县级及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和处置违法违规互联网诊疗服务。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诊疗的处方审核流程、药学服务制度、电子处方数据安全措施、积极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6月21日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复函(网上复函日期:2021-07-06)
类别:B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签发人:邢可利
陕医保函〔2021〕88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875号
提案的复函
林文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灵活社会保险缴纳的建议》(第893号)收悉。现就您提案中提出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衔接”答复如下:
一、制度背景
我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始于本世纪初,2003年开始建立面向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以县级统筹、卫生管理为特征的新农合制度全覆盖,同年启动面向城镇居民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9年实现了以市级统筹、人社部门管理为特征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立统一完善的城乡医保制度呼声日益高涨。2016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年底前实现城乡医保制度统一。我省于当年9月印发《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升服务效能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79号),启动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
二、整合系统,顺畅运行
2018年年底,省医疗保障局正式成立,全省整合城乡医保制度成为新时代医保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和核心工作。省医保局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整合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陕医保〔2019〕7号)、《关于2020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医保发〔2019〕20号)、《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办函〔2019〕138号)、《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经办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医保办发〔2019〕14号)、《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统一完善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陕医保发〔2019〕25号),指导各市(区)设计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运行方案,实现医保目录、运行方案和待遇保障统一。
原新农合、原城镇居民医保和原医疗救助等几个信息系统分散在不同部门、不同信息公司,通过经办业务梳理、系统架构调研、接口标准制定、系统联动调试、管理平台数据迁移等工作,2019年12月31日我省实现了所有医保管理信息系统的联通调试。2020年1月1日,全省各市(区)新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正式运行,目前运行良好。
在省委省政府的全力支持下,在各相关厅局的密切配合下,省医保局全面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建立统一完善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光荣任务,为全省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得到了国家医保局的肯定和表扬。
在省委省政府的全力支持下,在各相关厅局的密切配合下,省医保局全面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建立统一完善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光荣任务,为全省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得到了国家医保局的肯定和表扬。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