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第984号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
案由:关于推进我省健康卫生服务创新发展的提案
提交日期:2021-02-09提案来源:本人撰写
是否调研:是界别:特别邀请人士
提案类别:大类:社会建设领域子类:社会建设领域
建议承办单位
(供参考):
提案者:郑翔玲回复联系人:
关于推进我省健康卫生服务创新发展的提案
近年来,老龄化社会的发展趋势、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国民生活方式的不断转变,对提升国民健康保障水平和优化全社会健康资源配置提出了更高、更具前瞻性的要求。医疗卫生服务的最终目标不应仅是解决治疗领域的具体问题,更应致力于健康服务模式的整体转型,即从过去的“疾病治疗”模式向“健康维持”模式转变。因此,基于陕西省疾病负担情况的变化趋势,结合国内目前健康卫生服务产业的现状,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1.提升居民的健康管理意识和健康知识素养
健康的生活方式来自科学的健康理念指导,而媒体在传播正确知识方面的作用不可或缺。卫生主管部门应利用多种传媒形式(互联网、电视、广播等)传递科学的健康知识,使未患病人群加强健康管理,减少罹患疾病的风险,使已患病的人群加强疾病监控和管理,提高慢性病的知晓率和控制率。同时严控虚假医药广告和以商业目的传播不科学的健康保健信息,加大处罚和打击力度。传播过程中,应通过政府和有相应资质的医疗从业人员,对科学健康知识进行积极传播,防止虚假的、不科学的健康信息泛滥,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2.让商业健康保险在健康管理上发挥更大作用
鼓励企业(雇主)与商业保险公司签订协议,为员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企业有提高员工健康水平以降低保险费率的动力,而保险公司有降低医疗赔付费用的需要。因此,双方可通过加强健康管理和体检以促进员工健康水平的提升(鼓励和引导健康员工加入健康管理,已患慢性病的员工加入疾病监控和管理)。具体的激励方式可考虑将企业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的费用进行减税或税收抵扣,以增强企业积极性。
3.积极探索家庭医生制度及其配套措施,切实发挥社区健康守门人作用。目前我国在多个地区已经开始实施家庭医生签约制度,通过家庭医生加强居民的健康管理(包括一级预防和二级预防),而其中部分地区已经开始试行家庭医生管理医保。但若要真正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还需落实配套措施,还需重新设定对家庭医生的绩效考核,如签约人数、再续约率、签约人群住院率及医疗费用等;节约的部分医保资金可转化为家庭医生的薪酬,激励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进行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的健康服务由政府给予定价,并纳入医保支付。建议先试点,评估后再推开。
4.发挥移动医疗的优势,提高健康服务效率,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为降低医疗风险、保证健康服务质量,政府应加强对移动医疗领域的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确保提供健康服务方需具有相应资质,方能进行医疗和健康服务;家庭医生或社区医生应用移动互联技术以提高随访和健康咨询的效率,提高居民健康信息的电子化水平以避免重复的医疗服务和更好的延续健康管理工作。总之,居民的健康信息必须与医生联通、由医生据此来解读并作出健康指导才有实际价值。
健康卫生服务包括三个环节:预防、医疗和康复。在现阶段我国仍以疾病治疗为主,而将健康管理的战线前移至预防阶段,将有益于解决目前老龄化和慢性病爆发带来的医疗负担激增困境,更有效的发挥政府和社会对健康卫生产业投入“成本-效益”作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陕西省人民政府交办意见
主办单位: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协办单位:
交办日期:2021-01-28
复函时限:2021-06-28
承办单位复函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函(网上复函日期:2021-10-28)
类别:A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签发人:刘宝琴
陕卫函〔2021〕177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984号
提案的复函
郑翔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健康卫生服务创新发展的提案》(第984号)收悉,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现结合我委职能就您所关心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居民的健康管理意识和健康知识素养”
近年来,我省把健康陕西建设摆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十分注重提升居民的健康管理意识和健康知识素养,不仅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健康主题宣传活动,科学普及健康知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更是将实施健康陕西战略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主题主线,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2018年10月提出全面开展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2020年,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健康陕西2030”规划纲要》《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性文件。2021年以来,全省卫生健康工作明确提出以健康陕西建设统揽卫生健康事业,扎实推进健康陕西17项行动和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为了提升群众健康获得感,全省卫生健康系统今年确定要为群众办好10件实事,其中第一件实事就是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居民形成“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居民养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让健康知识和理念、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健康技能成为居民普遍具备的素质和能力,继续办好《百姓健康》系列栏目,开展健康教育进学校、进村庄、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等“六进”活动,大力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确保今年年底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逐步实现健康素养人人具备,健康中国个个参与。
提案中关于对虚假医药广告和以商业目的传播不科学的健康保健信息进行处罚和控制的建议,经查阅,这部分职能主要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在今后工作中,我委将主动加强与他们的沟通联系,全力防止虚假的、不科学的健康信息泛滥,共同保驾护航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关于“积极探索家庭医生制度及其配套措施,切实发挥社区健康守门人作用”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政策引导,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订印发《陕西省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市出台实施方案,统一签约手册,制定签约服务包,规范和细化签约服务的形式、内容和运行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服务协议、随访提纲、服务记录表、纪实表和健康教育处方等均进行了统一规范。同时借助“世界家庭医生日”活动,通过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画和宣传折页、名医巡诊、现场签约等方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关于“签约服务收费机制”,我们也在积极推动建立。目前西安、宝鸡等市已会同医保部门沟通协商,分别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签约服务收费标准。您提出的“重新设定对家庭医生的绩效考核”“节约的部分医保资金可转化为家庭医生的薪酬”“家庭医生的健康服务由政府给予定价并纳入医保支付”等建议,符合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的要求,我们也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
三、关于“发挥移动医疗的优势,提高健康服务效率,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当前,随着老龄化、慢性病爆发带来的医疗负担激增,特别是信息化的快速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我省已在一些地方通过远程会诊、流动服务车等方式,促进优势医疗资源下沉,让边远贫困地区的百姓不出家门就能享受到上级医院的服务,同时实现了就医信息的储存、医生和居民的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既方便群众又节省费用,还能更好落实预防为主措施,取得初步效果。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面,汉中市镇巴县在国家和省上的支持下,实施国家首个“互联网+健康扶贫”应用项目,开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和电话跟踪随访系统软件,在卫生信息系统增加贫困户就诊即时通功能,家庭医生通过APP就能掌握群众就医动态,开展健康档案信息查询、预约服务、医患交流等,签约服务真正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管理。2021年我们搭建“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级平台,落实对地市数据填报和业务建设进展情况季通报制度,进一步提高健康服务效率。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主动回应群众健康需求,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视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2021年5月25日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复函(网上复函日期:2021-07-06)
类别:B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签发人:邢可利
陕医保函〔2021〕101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984号
提案的复函
郑翔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健康卫生服务创新发展的提案》(第984号)收悉。现就涉及我局职能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政策答复如下:
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2016年5月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委在《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中,从总体要求、签约服务主体、签约服务内涵、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及激励机制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2016年10月,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在《关于印发全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医改办发〔2016〕12号)中,明确了签约组织和服务方式,完善了签约服务的主要内容,建立了签约服务的收付费机制。其中,明确规定“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的签约服务,根据签约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并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分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和签约服务费收费标准由各市制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政策规定,2018年11月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115号)中,明确西安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标准为80元/人,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个人分别支付30元、30元和20元。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