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第1014号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
案由:建议我省及时调整医疗性项目定价,合理增加非医疗性项目定价
提交日期:2021-04-14提案来源:本人撰写
是否调研:是界别:中国民主同盟陕西省委员会
提案类别:大类:社会建设领域子类:社会建设领域
建议承办单位
(供参考):
提案者:李晖回复联系人:
建议我省及时调整医疗性项目定价,合理增加非医疗性项目定价
一、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物价水平的上涨,医疗价格背离实际价值的问题就显得越发严重。扭曲的价格体系将会改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进一步加剧医患矛盾的发生。伤医事件频发也证实这一点。发达国家医疗服务的价格由利益相关团体(医生护士、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等)谈判决定,除此之外,还有专门负责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委员会,由各大临床专科的医生代表组成,另外还要依照GDP增长变化、法律政策的变化和全国保险覆盖人群进行改动。
我国医疗服务的价格靠政府定价,管制价格制定者主要来自价格主管、卫生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一些定价者眼里,价格定得越低,就越能保护患者的利益、越能体现医院的公益性。在目前的医药价格体系里,并没有对医生劳务成本的精确测算,医生的人工成本只考虑了时间因素和基本的耗材,没有考虑不同项目的操作难度,也没有考虑医生深造、继续学习付出的精力和时间,并不能反映医疗服务的真实价格。在财政补贴远远无法补偿劳务收入的差价时,要求医生用无偿劳动来补偿是不切实际的。
二、几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提高,科室引进新的医疗设备,大大提高了患儿的救治成功率,但由于新医疗技术物价局没有及时定价,医院不能收费。比如三甲医院复审时,要求每个医院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必须配备亚低温治疗仪及一氧化氮吸入治疗仪,每台仪器价格为40-60万,再加上一次性管路配套使用,每次治疗费成本很高,但由于没有收费标准,导致临床不能收费。
2.三甲医院一个病人大抢救费24小时收费60-100元,前提大抢救必须由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和护士组成的抢救小组参与,收费远不能达到成本。
3.医院新生儿重症监护室无家人陪护,新生儿照护中包括:换尿布、喂奶,奶瓶奶嘴的清洗、消毒、损耗及配方奶粉因不是医疗项目,物价规定不能收费。意味着儿科一些非医疗性项目,必须让医护人员来买单。造成收治病人越多,亏损就越多。
三、建议
1.我省医疗价格主管部门及时调整医疗性项目收费条目。
2.成立由各大临床专科的医生代表组成委员会,参与疗服务价格的确定。
3.参考其他省市做法,对儿科一些非医疗性收费项目给予财政补贴,稳定儿科医生队伍。
陕西省人民政府交办意见
主办单位: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协办单位:
交办日期:2021-04-15
复函时限:2021-05-14
承办单位复函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复函(网上复函日期:2021-07-06)
类别:B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签发人:邢可利
陕医保函〔2021〕122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14号
提案的复函
李晖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我省及时调整医疗性项目定价,合理增加非医疗性项目定价》(第101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规定,我省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为促进医学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以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为抓手,重点提高了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
2.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一是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行为。2020年11月,我局下发了《关于规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0〕61号),对新增项目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及项目初审、专家论证等作了具体规定。二是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今年2月,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我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陕医保发〔2021〕13号),对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原则、内容、启动条件、测算方法、与医保政策的衔接等作了具体规定。今后,我局将定期对医疗机构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量化评估,符合启动条件的,按程序启动医疗服务项目调价工作。
3.加快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审核。今年以来,按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对各市(区)医保部门和省管医疗机构申报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初审,在深入医疗机构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意见,并结合我省实际,拟定了2021年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意见。其中对新生儿重症监护、新生儿住院诊查及产科的部分项目进行了明确,便于医疗机构在临床应用中更好的执行。
二、具体问题答复
一是您提案中提到的新生儿换尿布、喂奶、消毒等已包含在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新生患儿每天使用的奶粉属于非医疗用品,不宜列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但可以向患者收取费用。由于新生儿病情、体重等个体差异,其临床治疗和喂养次数不尽相同,且奶粉价格执行市场调节价,不宜制定统一收费标准,可按照新生儿的喂养次数及奶粉价格合理计算收费标准并向患者收取。
二是实地调研座谈时您提到的新生儿科新增项目、现有部分项目价格偏低及项目内涵规范等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思路,加强沟通交流,努力将您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我们改进工作的实际举措。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