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注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网站
来源:https://ylbzj.guizhou.gov.cn/zwgk/xxgkml/zdlyxx/jyta/202007/t20200717_61653030.html | 作者: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7-17 | 179 次浏览 | 分享到: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贵州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313号提案的答复

黔医保提复字〔2020〕30号

解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全省医疗保障工作特别是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中提出的相关问题作如下回复:

一、关于“建立相关政策及时更新的长效机制”的建议

代表您提出的部分合理诊疗项目及用药,因医保政策限制,临床受到一定制约和影响。并特别指出了部分限制性条件药品,根据临床实践,在限定适用症之外施药有显著疗效。《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第二条“明确地方权限”规定,“各地应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代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们将积极向国家医保局反映。争取国家在调整目录时采纳相关建议,让群众享受更好的诊疗服务。

我局自2018年底成立以来,积极开展推进工作,通过调研,对医疗机构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对与现实发展不适宜、不切实际的项目进行更新、调整、明确。2019年11月,印发《关于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黔医保发〔2019〕59号)文件,主要对价格偏低的手术、治疗、病理、儿科及综合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如:椎间盘微创消融术收费已调整为1040元。医疗机构床位收费一直是饱受争议的项目,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病床收费管理,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合法权益,11月份,印发《贵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贵州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医保发〔2019〕63号),文中将新建改建床纳入普通床位费,新建改建病房不再受原管理规定中10%的限制;将垃圾处理费纳入住院床位费,通过这次调整使医疗机构能够更加健康发展。12月份,为了规范检验项目中化学发光法与电化学发光法收费,印发《关于规范我省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黔医保发〔2019〕72号),增加化学发光法检测,更加有利于医疗机构检验项目的发展。

近年来网络的高速发展,浸润到各个行业,也带动了医疗行业的发展。为了与现实发展相适宜,在2016年,我省印发《贵州省调整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方案》(黔发改收费〔2016〕1094号),设立了两大类9项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全部制定详细的收费标准,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均可开展。2019年,印发了《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医疗保障局完善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的协议管理、结算流程和有关指标,医疗机构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未列入全省统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的,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申报。

二、关于“对新技术、新业务开展实际报备机制”的建议

为了促进全省各医疗机构能够顺利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我局在2019年,印发《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19〕57号)文件,各医疗机构可根据文件中“对新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医疗机构根据该项目技术含量、风险程度、项目成本、患者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合理制定项目,自主制定试行价格,试行期一年”进行申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每年集中申报审核两次”。

去年文件印发后,收到全省各医疗机构上报新项目七千多项,目前我们已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整理、成本测算、数据调查等技术审核工作,待完成后,将尽快出台相关政策。

今年我省几家三级医疗机构开展了机器人辅助手术操作,为了促进我省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5月份,我局印发《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机器人辅助手术操作”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医保发〔2020〕41号),并授权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成本自行制定收费价格,鼓励带动医护人员积极性,以推动医疗新技术发展。

三、关于“完善职能部门与各级医院协调共商机制”的建议

为了了解医疗机构实际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局于2020年4月22日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并组织医疗机构专家共计12人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到毕节、黔南州进行调研,对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毕节市纳雍县人民医院、厍东关乡卫生院、黔南州人民医院、黔南州龙里县谷脚镇卫生院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进行调研,听取当地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下一步我们还会加强与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

今年我局多次组织省属各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相关专家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座谈、论证、研讨,对我省医疗服务价格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同时,4月份我省还建立医疗服务价格专家库,将贵州省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医疗机构长期从事医疗服务价格工作有丰富经验的11名专家加入进来,对今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今后我们还会进一步深入基层,加强与一线医院联系,解决难题,推动我省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2020-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