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2019-09-03
娄方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本省药品生产企业贴补性生产急救抢救药品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药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政府对急救抢救药品......参加本省的药品集中采购”的建议
关于急救抢救药品生产问题,牵涉到品种生产资质许可,药品新版GMP认证等行业准入门槛,将引导生产企业参与并争取急救抢救药品生产的生产许可,同时,对此类药品生产企业的新建项目、技改项目在资金扶持上予以支持。此外,针对我省企业发展,制定了《贵州省健康医药千亿级产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贵州省健康医药千亿级产业振兴2019年行动计划》,将对医药制造业等予以重点支持,进一步巩固提升,加快推进中药现代化,加大民族药优势品种二次开发力度,开展中药民族药药性评价,引导和推动民族药独家品种市场开拓、品牌培育和技术升级。加快推动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试点、经典名方类中药及直接口服饮片等新型特色饮片开发。培育发展生物制药,发展胎盘多肽注射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等生物制品。加快发展化学药,开展化学药一致性评价,针对防治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发展参芎葡萄糖注射液等一批化药品种。鼓励有定点生产资质的企业生产短缺药品和研发申报儿童用药。到2022年,医药制造业产值达400亿元以上。
二、关于“省政府有关部门......尤其是使用量大的原料药品”的建议
您反映的针对原料药品的流通,我省已进行了重点监管,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在日常巡查、检查过程中加强对药品经营者的价格政策宣传,提醒经营者自主定价应当依法合规,不得存在串通涨价、低价倾销、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遇到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告诫,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二是及时办理举报投诉。督查各级市场监管机构切实提高敏锐性、敏感性,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即时立案、妥善处理、迅速反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适时组织全系统加大对急救药品生产企业和原料药企业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力度,在管住源头、确保急救药品价格平稳方面作出应有努力。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