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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sh.gov.cn/zxzc/20190722/0038-4252.html | 作者: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9-07-23 | 314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调整部分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后协议采购价的通知

沪药事药品〔2019〕4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沪人社医〔2017〕430号)和《关于落实人社部谈判药品仿制药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8〕90号)文件规定,现调整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协议采购价(具体见附件)。

本通知自2019年7月25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协议采购价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9年7月23日

附件: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协议采购价

序号

调整类型

统编代码

药品

通用名

规格

包装

协议采购价(元)

企业名称

1

调整

XN0000030091988

来那度胺胶囊

25mg*21粒/盒

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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