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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xianyang.gov.cn/ybzc/36936 | 作者:咸阳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11-06 | 309 次浏览 | 分享到:

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特殊药品支付及异地人员范围有关政策的通知

咸医保函〔2020〕99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保政策,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惠民性,现就特殊药品支付及异地人员范围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1.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谈判药品支付管理政策的通知》(咸医保发〔2020〕54号)“附件1”所列纳入双通道管理的92种特殊药品中,符合门诊大额慢性病使用的药品纳入门诊大额慢性病支付管理范围,非门诊大额慢性病使用的药品参照门诊大额慢性病支付政策执行。

2.根据特殊药品基金支付监测情况,对纳入双通道管理的特殊药品范围及报销比例进行动态调整。特殊药品门诊统筹基金支付仅限市级统筹地区。

3.扩大异地人员范围,将异地居住的在职人员纳入异地安置范围,办理所需资料参照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由单位统一办理。

咸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