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31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日期:2021-11-09
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现就李茹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县级医疗环境实施健康中国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对于李茹委员提出优化县级医疗环境的建议,我局非常认同,也一直在发挥部门职能,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我局指导各市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分级诊疗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医保政策,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一是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二是积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与辖区内城乡居民签约服务,并由医保基金适当承担签约费用。三是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等相关政策。四是在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过程中,各市都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村卫生室的村医都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五是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促进患者有序流动。
以李茹委员所在的辽阳市为例,该市现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规定,在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报销85%;二级以下医疗机构报销7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最低,报销比例为45%至60%。这种差异化的医保报销政策,很好地促进了患者就诊分流,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
此外,我局要求各市,重点加强医保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支持。各市医保部门对县中心医院和县中医院的医保支付比例普遍都在80%左右,辽阳市城镇职工医保对县医院的支付比例超过了90%;同时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方式,要求各市医保局大力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同时全省加强了医保打击欺诈骗保力度,多措并举全面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参保人员就医管理,切实筑牢医疗保障民生底线。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促进分级诊疗,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为健康辽宁建设发挥重要作用。